发明名称 | 图像显示装置 | ||
摘要 | 本发明的图像显示装置,是能够提供不进行图像信号的动态范围扩大那样的助长妨碍的处理,而且能够避免黑浮(floating black)妨碍,同时在视觉上提高对比度感觉,又能够再现有光泽感的高质量图像,总之,是能够提供对于观察者最合适的画面辉度的图像的图像显示装置。该图像显示装置是具有液晶显示部(11)、显示控制部(14)、背照灯(12)、背照灯控制部(13)、以及平均亮度检测部(15),根据显示的图像的平均亮度控制光源的亮度的显示装置,而且还具有波峰检测部(16),检测图像的峰值,根据该峰值修正背照灯控制部(13)的亮度控制。 | ||
申请公布号 | CN161310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5.05.04 |
申请号 | CN02826647.1 | 申请日期 | 2002.10.21 |
申请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伊藤宽 |
分类号 | G09G3/36;G02F1/133 | 主分类号 | G09G3/36 |
代理机构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包于俊 |
主权项 | 1.一种图像显示装置,具有:图像显示手段、显示控制装置、光源、光源控制装置、以及平均亮度检测装置,根据显示的图像的平均亮度对光源的亮度进行控制,其特征在于,具有波峰检测装置,对图像的峰值进行检测,并根据该峰值对所述光源控制装置的亮度控制进行修正。 |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