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点对点数位版权管理之方法与系统
摘要 版权拥有者将数位创作之相关资料,上传到平台服务提供者的资料库。使用者在其电脑上安装并执行一搜寻分享系统,该搜寻分享系统系由平台服务提供者所提供,且藉由该搜寻分享系统,使用者可使用其电脑与其他亦安装此搜寻分享系统者之电脑,透过点对点方式交换档案。当所交换的档案属于前述资料库所纪录,具有版权的数位创作,则搜寻分享系统将此交易回传给平台服务提供者。平台服务提供者则将自下载者收取之付费,透过一定方式及比例,分配给版权拥有者、被下载者,及平台服务提供者。
申请公布号 TWI230342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4.01
申请号 TW090125724 申请日期 2001.10.17
申请人 全球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吴怡霖
分类号 G06F17/30 主分类号 G06F17/3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坤财 台北市中山区松江路148号12楼
主权项 1.一种点对点数位版权管理之方法,该方法至少包含下列步骤:对一数位创作档案进行演算,以产生一档案指纹,其中该数位创作档案对应于一版权拥有者;将该档案指纹、该版权拥有者之帐号以及该数位创作档案之名称经由网路上传至一版权资料库,其中该版权资料库位于一平台之内;将该数位创作档案储存于一资料分享区,其中该资料分享区不在该平台之内;透过网路,利用一关键字于该版权资料库中搜寻符合要求之数位创作档案;搜寻成功之后,建立一点对点连线,从相对应之资料分享区下载该符合要求之数位创作档案;依据下载次数扣除一网路点数;以及依据该网路点数决定该版权拥有者以及该平台提供者之利润分配比例;藉此,该平台不需负担传输该数位创作档案之频宽。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点对点数位版权管理之方法,其中产生一档案指纹之步骤系利用一电脑完成。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点对点数位版权管理之方法,其中该平台建立于一电脑之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点对点数位版权管理之方法,其中该档案指纹至少包含利用MD5演算法所演算出之字串。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点对点数位版权管理之方法,其中该方法系以一软体实现。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点对点数位版权管理之方法,其中该点对点连线以及下载之步骤均透过网际网路。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点对点数位版权管理之方法,更包含:上传复数个数位创作档案之档案指纹至该版权资料库以供搜寻。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点对点数位版权管理之方法,其中该版权拥有者之帐号系该版权拥有者与该平台服务提供者所约定之专属帐号,以标注注册上架之该些数位创作档案的版权来源。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点对点数位版权管理之方法,更包含:上传一定价至该版权资料库,其中该定价对应于该数位创作档案且该定价系由该版权拥有者所订定。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点对点数位版权管理之方法,其中该搜寻之步骤系经由一软体完成。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点对点数位版权管理之方法,其中该平台服务提供者至少包含以网站中心的方式服务。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点对点数位版权管理之方法,其中该资料分享区至少包含电脑档案资料夹。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点对点数位版权管理之方法,更包含:于该版权资料库中纪录复数个数位创作档案之档案指纹;以及以个别之档案指纹辨别该些数位创作档案之异同。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点对点数位版权管理之方法,更包含:保留该关键字之资料库筛选结果,以供另一次相同关键字之搜寻。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点对点数位版权管理之方法,其中该网路点数系网路交易的代币,至少包含能向该平台服务提供者兑换成实质货币的价値效力。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点对点数位版权管理之方法,进一步包括提供一注册下架的步骤,该版权拥有者可以利用该版权管理系统收回版权,以停止先前注册上架流通之该数位创作档案继续被分享与下载。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点对点数位版权管理之方法,进一步包括一锁定数位档案流通之步骤,提供一锁定资料表,登录所有欲排除流通之数位档案指纹,以供应该些搜寻分享系统于启动搜寻、分享与下载前预先比对,禁止被锁定的档案在未获创作者或版权所有者解开锁定前流通。18.一种点对点数位版权管理之系统,包含:一平台,具有一版权资料库,该版权资料库供登录至少一数位创作档案之资料,该些数位创作档案之资料供辨别版权拥有者;一搜寻分享系统,安装于复数使用者之复数数位处理设备,该复数数位处理设备透过一网路连接并进行一点对点之资料传输;其中,当一第一使用者透过该搜寻分享系统,从一第二使用者处,以该点对点之资料传输方式下载一数位创作档案,且该数位创作档案之资料依据该版权资料库判断系属于一版权拥有者,该平台服务提供者透过一预定方式向该第一使用者收取一金额;该平台服务提供者将该金额以一预定比例,分配给该版权拥有者、该第二使用者,及该平台服务提供者。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版权资料库所登录之该至少一数位创作之资料包含,该版权拥有者之至少一基本资料、该至少一数位创作之定价。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版权资料库所登录之该至少一数位创作之资料更包含,该数位创作之一档案指纹,藉由该档案指纹以辨识该第一使用者所下载之该资料是否属于该数位创作。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档案指纹系透过MD5演算法对该数位创作进行运算而得出。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之系统,更包含提供该版权拥有者将该至少一数位创作下架之功能,该下架之功能系将该版权资料库中指定之该数位创作之一属性进行锁定,且当该数位创作之该属性锁定时,该搜寻分享系统不呈现该数位创作档案给该复数使用者。23.一种点对点版权管理之方法,该方法藉一程式之型式安装于一第一使用者之数位处理设备,该方法包含:透过一网路,连线到一平台服务提供者之数位处理设备以搜寻符合一预定条件之至少一档案,该至少一档案系由安装在一第二使用者之数位处理设备之该点对点版权管理之程式提供下载;透过该网路,从该第二使用者之数位处理设备之该点对点版权管理之程式下载该至少一档案;以及当该至少一档案依据该平台服务提供者之一版权资料库,判断该档案属于一版权拥有者之一数位创作,则将该下载之纪录回传给该平台服务提供者;其中该平台服务提供者藉由该下载之纪录分配该第一使用者因下载该至少一档案所支付之金额给该第二使用者、该版权拥有者,及该平台服务提供者。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系绘示本发明点对点版权管理系统实施例之阶段示意图;第2图系例示版权拥有者将数位创作档案注册上架之示意图;第3图系绘示平台服务提供者、使用者及版权拥有者间的关联示意图;以及第4图系绘示使用者使用点对点版权管理系统下载档案的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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