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一)物品用途:本创作之「玩偶(一)」是指一种可供摆设,而具有装饰、观赏之美观作用者。(二)创作特点: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玩偶(一)」之形状新式样,该玩偶具有一与身体大约呈1:1比例的头部,于头部上戴着具迷彩图饰之头盔,且该头盔下缘向一侧略为凸出,于该玩偶的上半身呈裸体状,其一手垂直握持着枪口朝上之步枪、另一手则比出“V”字型之胜利手势,而于该玩偶的下半身则包覆着迷彩的尿裤,且一脚并呈向外踏出状,使其整体呈一小孩子的阿兵哥形状。如上所述之「玩偶(一)」造形憨厚可爱,其整体予人一种精致美观之感觉,诚为一种创新之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