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摇动式婴儿床,其系具备底部、以及藉由摇动机构而可摇动地支持于前述底部之床本体者,其特征为具备:以定速驱动前述摇动机构之驱动机构;以使前述摇动机构所致动之摇动运动的摇动动作最快为来回1秒不到一次的速度之方式控制前述驱动机构之摇动速度控制机构;以及以使前述摇动机构所致动之定速的摇动运动之最长时间不满3分钟之方式控制前述驱动机构之定速摇动时间控制机构。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摇动式婴儿床,其中,前述摇动速度控制机构系包含用以选择第一速度、以及与前述第一速度不同的第二速度之速度选择机构。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摇动式婴儿床,其中,前述定速摇动时间控制机构系以前述最长时间不满3分钟之方式控制前述驱动机构之后,使前述驱动机构对前述摇动机构之驱动停止预定时间。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摇动式婴儿床,其中,前述定速摇动时间控制机构系使前述驱动机构停止前述预定时间之后,再以使前述摇动机构所致动之定速的摇动运动之最长时间不满3分钟之方式控制前述驱动机构。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摇动式婴儿床,其中,前述定速摇动时间控制机构系以使前述第一速度之摇动运动进行不满3分钟,接着使前述第二速度之摇动运动进行不满3分钟之方式控制前述驱动机构。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摇动式婴儿床,其中,更包含在检测到婴儿的哭声时使前述摇动速度控制机构对前述驱动机构之驱动开始之感测器。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系本发明一实施形态之摇动式婴儿床之侧视图。第2图系用以控制第1图所示之摇动机构之控制装置之方块图。第3图系本发明另一实施形态中之控制装置之方块图。第4图系本发明又另一实施形态中之控制装置之方块图。第5图系本发明又另一实施形态中之控制装置之方块图。第6图系本发明又另一实施形态中之控制装置之方块图。第7图系用以说明第6图之实施形态的动作之流程图。第8图(a)及(b)系显示各实施形态中之摇动动作的模式之变形例之时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