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架撑液晶显示器显像模组之导光板
摘要 一种可架撑液晶显示器(liquid crystal display; LCD)显像模组之导光板于此揭露。此导光板至少包含一板块结构与一支撑结构。板块结构之上表面为一出光面,能使于板块结构中反射之光线由此出光面射出。至于支撑结构则位于板块结构之出光面边缘,且由出光面向上凸起,用以架撑位于导光板上方之显像模组,其中在板块结构与显像模组之间会形成一空腔,以置入可使由导光板出光面射出之光线分布均匀且亮度增强之一增光片模组。
申请公布号 TWI229224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3.11
申请号 TW091120654 申请日期 2002.09.10
申请人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罗德亨
分类号 G02F1/1335 主分类号 G02F1/133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李长铭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53号9楼;翁仁滉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53号9楼
主权项 1.一种导光板,至少包含:一板块结构,其上表面为一出光面,能使该板块结构中的光线由该出光面射出;以及支撑结构,系位于该出光面之边缘,且由该出光面向上凸起,用以架撑位于该导光板上方之一显像模组,使该板块结构与该显像模组间形成一空腔。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导光板,其中该空腔系用以放置一增光片模组。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导光板,其中该支撑结构与该板块结构一体成型。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导光板,其中该支撑结构与该板块结构为同材质。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导光板,其中该支撑结构为于形成该板块结构后,再制作于该出光面之边缘。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导光板,其中该支撑结构与该板块结构为不同材质。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导光板,其中该支撑结构为两个相对之横躺长方柱。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导光板,其中该支撑结构为三个横躺长方柱,且呈一不相连之"ㄇ"字型。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导光板,其中该支撑结构为三个横躺长方柱,且呈一相连之"ㄇ"字型。10.一种导光板,至少包含:一侧端,用以使灯管产生之光线由该侧端射入该导光板,而沿着其内部进行多次反射;一出光面,系位于该导光板上表面,用以使经该多次反射后之该光线由该出光面射出;以及支撑结构,系由该出光面之边缘向上凸起,用以架撑位于该导光板上方之一显像模组,并在该出光面与该显像模组间形成一空腔。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导光板,其中该支撑结构为两个相对之横躺长方柱。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导光板,其中该支撑结构为三个横躺长方柱,且呈一不相连之"ㄇ"字型。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导光板,其中该支撑结构为三个横躺长方柱,且呈一相连之"ㄇ"字型。14.一种液晶显示器,至少包含:一导光板,系具有一板块结构、与由该板块结构之上表面边缘向上凸起之一支撑结构;一显像模组,系放置于该导光板上方,且由该支撑结构所架撑,而使该显像模组与该板块结构之间形成一空腔;以及一增光片模组,系放置于该空腔中。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支撑结构与该板块结构一体成型。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支撑结构与该板块结构为同材质。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支撑结构为于形成该板块结构后,再制作于该板块结构上表面之边缘。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支撑结构与该板块结构为不同材质。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支撑结构为两个相对之横躺长方柱。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支撑结构为三个横躺长方柱,且呈一不相连之"ㄇ"字型。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支撑结构为三个横躺长方柱,且呈一相连之"ㄇ"字型。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液晶显示器,其中当光线由该导光板之侧端射入后,会沿着该导光板内部进行多次反射,而由该板块结构上表面射出。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增光片模组系用以使由该板块结构上表面射出之光线,分布得更均匀且具有更高的亮度。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液晶显示器,其中当该导光板因高温高湿而膨胀时,由于该支撑结构与该板块结构会同时膨胀,且该显像模组系放置于该导光板上方,因此使得该空腔之大小变化受到限制,而避免该增光片模组受到该导光板之膨胀挤压而产生翘曲。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为根据传统技术制作之液晶显示器配置侧视图;第二图为根据本发明制作液晶显示器之背光模组侧视图;第三图为根据本发明制作之液晶显示器配置侧视图;第四图为根据本发明制作之液晶显示器配置截面图;以及第五图为根据本发明所使用之增光片模组截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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