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顾客和商家间授权安全交易之方法及系统
摘要 本发明揭露一种顾客和商家间关于处理安全信用卡及转帐卡交易之方法及其系统。主电脑会发给客户一虚拟随机安全字串码,并且传送至客户之行动电话。行动电话中之用户识别卡(SIM card)内有一密码演算法针对安全字串或由安全字串选取之一次码,客户PIN及交易金额执行一杂凑运算,其中后二项可经由行动电话之小型键盘输入资料。该演算法产生三位数之回应码,并且传送至商家。商家接着将回应码、交易金额以及客户帐号(卡号)一并传输至主电脑。主电脑由记忆体当中检索虚拟随机安全字串及 PIN。主电脑然后应用相同之演算法于安全字串、PIN及交易金额,藉以产生一检查码,如果此一检查码与商家传输过来的回应码相匹配,则交易获得授权。本发明之实施例利用了现有之CVV2安全基础建设,但能提供更重大程度的安全性。本发明之实施例可以使用在面对面或电话交易,也可以运用在电子商务(以网路为基础)以及行动商务(行动电话为基础)之交易。
申请公布号 TWI229279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3.11
申请号 TW092107373 申请日期 2003.04.01
申请人 斯威佛安全有限公司 发明人 温斯顿唐纳德基齐
分类号 G06F17/60 主分类号 G06F17/6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金涂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77号8楼;林荣琳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77号8楼
主权项 1.一种顾客和商家间授权安全交易之方法,该方法包含下述步骤:i)于一主电脑中储存客户资讯,包含客户帐号以及相结合之个人识别码(PIN);ii)于主电脑中产生一虚拟随机安全字串码;iii)由主电脑传输虚拟随机安全字串码,到达由客户操作之远端电子装置;iv)当客户与商家进行一笔交易时,将PIN及一交易金额输入至电子装置;v)藉应用一预设之加密演算法于虚拟随机安全字串码、PIN及交易金额,在该电子装置中产生一回应码;vi)传输回应码、交易金额及客户帐号至主电脑;vii)于主电脑中,使用客户帐号以检索PIN以及虚拟随机安全字串,然后应用预设之加密演算法于虚拟随机安全字串码、PIN以及交易金额,藉以产生一检查码;viii)于主电脑中,比较检查码及回应码,如果彼此相匹配,则授权该交易。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远端电子装置系一行动电话、个人数位助理或是一传呼机。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在步骤vi)中,回应码是由客户传递给商家,商家续传递回应码、交易金额及客户帐号给主电脑。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方法,其中回应码是由客户透过商家网站而传递至商家。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方法,其中回应码是由客户以口头或书面讯息传递给商家。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方法,其中回应码是由客户从电子装置以电子传输方式传递给商家。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在步骤vi)中,回应码、交易金额及客户帐号系藉一中间伺服器而传输至主电脑。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回应码、交易金额及客户帐号系在步骤vi)时藉一网际网路连线而传输至主电脑。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回应码、交易金额及客户帐号系在步骤vi)时藉一由商家操作之EPOS或EFTPOS机器而传输至主电脑。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回应码、交易金额及客户帐号系在步骤vi)时藉一由商家操作之行动电话、个人数位助理等装置而传输至主电脑。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在步骤iii)时,有复数个虚拟随机安全字串码同时由主电脑传输至电子装置。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安装有用户识别卡(SIM card)的电子装置中,该演算法执行当作一applet程式。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12项中任一项之方法,其中回应码及检查码皆为三位数之十进位数字。14.一种顾客和商家间授权交易之安全交易系统,该系统包括一主电脑和由客户操作之电子装置,其中:i)客户资讯,包含客户帐号以及一相结合之个人识别码(PIN),系储存于主电脑;ii)主电脑产生一虚拟随机安全字串码,并且传输该虚拟随机安全字串码到达客户操作之电子装置;iii)当客户与商家进行一笔交易时,电子装置接收来自客户之输入,包括PIN以及交易金额;iv)电子装置产生一回应码,其作法是应用一预设之加密演算法于虚拟随机安全字串码、PIN以及交易金额;v)回应码、交易金额及客户帐号皆传输至主电脑;vi)主电脑使用客户帐号来检索PIN以及虚拟随机安全字串码,然后应用预设之加密演算法于虚拟随机安全字串码、PIN及交易金额,藉以产生一检查码;vii)主电脑比对检查码与回应码,如果彼此匹配,则授权该笔交易。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系统,其中该电子装置系一行动电话、个人数位助理或传呼机。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系统,其中适用于使得回应码可由客户传输至商家,且使得于步骤v)中,商家可传输回应码、交易金额以及客户帐号至主电脑。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系统,其中又包括一商家网站,适用于接收来自于客户之回应码。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系统,其中该电子装置适用于藉电子传输方式传输回应码至商家。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系统,其中又包含一中间伺服器,而回应码、交易金额及客户帐号皆透过此一中间伺服器于步骤v)时传输至主电脑。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系统,其中又于步骤v)中适用于藉网际网路连线而传输回应码、交易金额及客户帐号至主电脑。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系统,其中又包括一EPOS或EFTPOS机器,适合于步骤v)中传输回应码、交易金额及客户帐号至主电脑。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系统,其中又包括由商家操作之行动电话、个人数位助理等类似装置,于步骤v)中适用于传输回应码、交易金额及客户帐号至主电脑。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系统,其中主电脑系适用于步骤ii)进行时,同时传输复数个虚拟随机安全字串码至电子装置。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系统,其中在安装有用户识别卡(SIM card)的电子装置中,该演算法执行当作一applet程式。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至24项中任一项之系统,其中回应码及检查码皆为三位数之十进位数字。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系针对本发明之一实施例之基本架构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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