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紫外线发光元件的照明装置及使用此种照明装置的电子机器
摘要 本发明有关于照明装置及使用此种照明装置之电子机器,即使只使用发出紫外线区域之光之发光元件,亦可以明亮的照明显示部份全体。在照明壳体(14)内设置用以发出紫外线区域之光之发光元件(17),以覆盖该发光元件之方式将透明之密封树脂(18)充填到照明壳体内,使发光材料(19)混入到该密封树脂中,经由与紫外线区域之光反应,用来发出可视光线区域之光。发光元件所发光之紫外线区域之光直接透过密封树脂放出到外部外,亦照射在密封树脂中之发光材料,用来使发光材料发出可视光线区域之光。
申请公布号 TWI229172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3.11
申请号 TW092127904 申请日期 2003.10.08
申请人 尾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碓则久
分类号 F21K2/00 主分类号 F21K2/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金涂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77号8楼;何秋远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77号8楼
主权项 1.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是具备有:照明壳体,至少一面被开放;发光元件,被配置在该照明壳体内,通过该照明壳体之被开放之至少一面,发出紫外线区域之光;密封树脂,覆盖该发光元件充填到该照明壳体内,具有光透过性;和发光材料,混入到该密封树脂中,用来与紫外线区域之光反应,藉以发出可视光线区域之光。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照明装置,其中该发光材料是发光物质,在与紫外线区域之光反应,进行发光时,用来发出可视光线区域之光中之特定波长之光。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照明装置,其中该发光材料由多种物质构成,在与紫外线区域之光反应发光之可视光线区域之光中,分别发出不同波长之光。4.一种电子机器,其特征是具备有:机器壳体,收纳有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照明装置和具有窗部;显示构件,被设在该机器壳体内成为与该窗部对应,而且被照射有从该照明装置放出之光;和发光部,被设在该显示构件,与紫外线区域之光反应,用来发出可视光线区域之光。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电子机器,其中该发光部被设在该显示构件之多个位置,分别与紫外线区域之光反应,用来发出可视光线区城内之不同波长之光。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电子机器,其中该照明装置被配置在该机器壳体内之多个位置,分别用来一起放出可视光线区域内之不同波长之光和紫外线区域之光。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是使本发明应用在指针式之手表之第1实施例之主要部份之正面图。第2图是第1图之II-II箭视之主要部份之扩大剖面图。第3图是第1图之II-II箭视之主要部份之扩大剖面图。第4图是使本发明应用在指针式之手表之第2实施例之主要部份之扩大剖面图。第5图是使第4图之照明装置扩大之剖面图。第6图是使本发明应用在指针式之手表之第3实施例之主要部份之扩大平面图。第7图是使本发明应用在数位式之手表之第4实施例之主要部份之扩大剖面图。第8图是使本发明应用在携带式电话机之第5实施例之外观斜视图。第9图是第8图之IX-IX箭视之扩大剖面图。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