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背光模组之照明单元,包含有:一框架,具有一显示区以及一边缘区,位于该显示区之周围;至少一灯管,其具有至少二概呈平行并列之直管部以及一曲管部,用以连接该二直管部之一端;该灯管设置于该框架上,使该二直管部与该曲管部位于该显示区中,以及至少一遮盖元件,其具有一顶盖,延伸于该灯管之曲管部上方;该顶盖具有一预定之透明度,用以遮盖至少一部分由该曲管部所产生之光源。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背光模组之照明单元,其中该遮盖元件更具有一前盖,位于该灯管之曲管部与直管部之间。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背光模组之照明单元,其中该前盖之宽度大于该二直管部之间距且具有二孔,供该二直管部分别穿设于其中;该前盖具有一预定之透明度,藉以遮盖至少一部分由该曲管部所产生之光源。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背光模组之照明单元,其中该前盖更具有二缺口,由该前盖之端缘分别延伸至该二孔。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所述之背光模组之照明单元,其中该遮盖元件更具有一后盖,位于该灯管之曲管部之后方;该后盖具有一预定之透明度,藉以遮盖至少一部分由该曲管部所产生之光源。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所述之背光模组之照明单元,其中该遮盖元件更具有二侧盖,位于该灯管之曲管部之两侧;该二侧盖各具有一预定之透明度,藉以遮盖至少一部分由该曲管部所产生之光源。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背光模组之照明单元,其中该遮盖元件之顶盖之一端缘设有至少一接脚,用以插入该框架之侧墙上所预设之孔槽中。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背光模组之照明单元,其中该遮盖元件之前盖之一端缘设有至少一接脚,用以插入该框架之底板上所预设之孔槽中。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一种习用背光模组之照明单元之顶视图;第二图系本创作第一较佳实施例之分解图;第三图系本创作第一较佳实施例之顶视图;第四图系本创作第二较佳实施例之遮盖元件之立体图;第五图系本创作第二较佳实施例之分解立体图;第六图系本创作第二较佳实施例之顶视图;第七图系本创作第二较佳实施例之局部剖视图;第八图系本创作第三较佳实施例之遮盖元件之立体图,以及第九图系本创作第三较佳实施例之局部剖视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