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装置及使用它的便携式电子设备
摘要 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包括液晶单元,在一个基板的外侧面或者该基板和设在其内侧面上的电极之间设置反射体,在另一个基板的外侧面上,从该基板侧依次设置位相差板和偏振光片;其中所述反射体由多个反射部形成,这些每个反射部的表面的1侧部分上形成最大的倾斜角,倾斜角为曲面上任意点的连接平面与基体材料表面形成角度的绝对值,反射体的深度和相邻接的反射部的间距在规定范围内不规则地形成;相对于该液晶显示装置的显示面,法线方向和主要观看方向形成夹角角度为0度到20度时,入射到液晶显示装置的入射光由反射体反射的反射光反射率的峰值,设定在法线方向到小于30度范围内。
申请公布号 CN1591118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3.09
申请号 CN200410075261.6 申请日期 2002.04.18
申请人 阿尔卑斯电气株式会社 发明人 吉井克昌;森池达哉;鹿野满
分类号 G02F1/1335;G02F1/1337;G02F1/1343;H04M1/02 主分类号 G02F1/1335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刘晓峰
主权项 1.一种液晶显不装置,其特征在于:在相对夹持液晶层的基板中的一个基板内侧面上,从该基板侧依次设置电极和配向膜,在另一个基板的内侧面上,从该基板侧依次设置电极和配向膜,形成液晶单元,在所述一个基板的外侧面或者该基板和设在其内侧面上的电极之间设置反射体,在另一个基板的外侧面上,从该基板侧依次设置位相差板和偏振光片;其中所述反射体由多个反射部形成,这些每个反射部的表面的1侧部分上形成最大的倾斜角,所述倾斜角为曲面上任意点的连接平面与基体材料表面形成角度的绝对值,所述反射体的深度和相邻接的反射部的间距在规定范围内不规则地形成;相对于该液晶显示装置的显示面,法线方向和主要观看方向形成夹角角度为0度到20度时,入射到所述液晶显示装置的入射光由所述反射体反射的反射光反射率的峰值,设定在所述法线方向到小于30度范围内。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