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电影等电子气味释放方法及其系统
摘要 一种电视、电影等电子气味释放方法及其系统。本发明在制作电视、电影、电子游戏、电脑软件等节目时,将嗅觉信号与原有视觉、听觉信号结合在一起,播放时,经电视机、电影放映机、电子游戏机或电脑的接收、检测和处理后,发送到一个电子气味释放装置,通过控制线路板来操作一组控制阀,打开或关闭对应的一组,装有不同类型气味的气味罐,释放出与影片、游戏、其它影视节目画面和声音同步,而且气味类型相同的气味,再由风扇送入空间。本发明在现有电视、电影、电子游戏、电脑软件等文化艺术作品提供丰富的视觉、听觉效果的同时,提供与画面相应的气味效果,使人们在观看或娱乐过程中,真正感受视、听、嗅三维一体的效果,从而进一步增强电视、电影、电子游戏、电脑软件等节目的观赏性和电子游戏的娱乐效果。
申请公布号 CN1588983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3.02
申请号 CN200410064774.7 申请日期 2004.09.24
申请人 新康电脑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发明人 郭一新
分类号 H04N5/00;H04N5/44;G03B41/00;F24F13/00 主分类号 H04N5/00
代理机构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马明渡
主权项 1、一种电视、电影等电子气味释放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制作电视、电影、电子游戏、电脑软件节目时,在原有视觉和听觉信号基础上,加入嗅觉信号,该嗅觉信号与视觉和听觉信号一起经电视机、电影放映机、电子游戏机或电脑的接收、检测和处理后,发送到一个电子气味释放装置,通过控制线路板来操作一组控制阀,打开或关闭对应的一组,装有不同类型气味的气味罐,释放出与电视、电影、电子游戏、电脑软件节目画面和声音同步,而且气味类型相同的气味,再由风扇送入空间。
地址 215011江苏省苏州市新区滨河路205号A9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