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焚化炉及焚化炉用助燃装置
摘要 本发明旨在提供一种具备一次燃烧室(1)的焚化炉(A1),于此一次燃烧室(1)内,在燃烧气出口侧设置有散气管(51)。此散气管(51)具有喷射口(52),此喷射口(52)面对朝燃烧气体出口用开口(9)流动的燃烧气体(62)之气流而喷射一次燃烧用空气(61)。于此散气管(51)之内部附设有助燃烧器(10)。此助燃烧器(10)系设定成使其火焰(F1)之喷射方向与一次燃烧用空气之喷射方向一致。依据本发明之焚化炉(A1),可使未燃物之量尽量减少。
申请公布号 TWI228581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3.01
申请号 TW091119330 申请日期 2002.08.26
申请人 友和耐火材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西村武;山崎 崇光;西村 博志
分类号 F23G5/12;F23G7/05 主分类号 F23G5/1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周良谋 新竹市东大路1段118号10楼;周良吉 新竹市东大路1段118号10楼
主权项 1.一种焚化炉,于其燃烧室内,在燃烧气体出口侧设 置散气管,于该散气管附设有设置于该散气管内部 之助燃烧器;该散气管具备喷射口,此喷射口面对 朝向燃烧气体出口用开口的燃烧气体之气流,而喷 射燃烧用空气;且该出口用开口系设置于该散气管 之喷射口的附近区域内, 其特征为: 其火焰之喷射方向系设定成与该燃烧用空气之喷 射方向为同一方向。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焚化炉,其中,该助燃烧 器具备用以将助燃用燃料点火的点火装置。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焚化炉,其中,该助燃烧 器具备用以检验有无火焰的火焰检验装置。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焚化炉,其中,该散气管 之直交于其轴线的平面内之由该喷射口所喷射之 燃烧用空气的扩散角度,系设定为20至100之范围内 。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焚化炉,其中,邻接于该 燃烧室且隔着分隔壁设置有二次燃烧室;且 于该分隔壁设有燃烧气体流通路,以其一端开口作 为该出口用开口,并将燃烧室与二次燃烧室连通; 且 该散气管具备副喷射口,用以将二次燃烧用空气向 该二次燃烧室内喷射;且 于该散气管附设有二次燃烧器,其火焰之喷射方向 系设定成与该二次燃烧用空气之喷射方向为相同 方向。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焚化炉,其中,该二次燃 烧器具备将二次燃烧用燃料点火用之点火装置。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焚化炉,其中,该二次燃 烧器具备用以检验有无火焰之火焰检验装置。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7项中任一项之焚化炉,其 中,于该散气管连接用以将燃烧用空气送至该散气 管内之送风装置。 图式简单说明: 图1为依本发明之第1实施型态的焚化炉之剖面侧 视图。 图2为同上焚化炉之剖面顶视图。 图3a为同上焚化炉之助燃装置的纵剖面图,图3b为 同上焚化炉之助燃装置之局部侧视图。 图4为用以说明同上焚化炉之助燃装置的扩散角度 之局部放大剖面顶视图。 图5为依本发明之第2实施型态的焚化炉之局部放 大剖面顶视图。 图6a为同上焚化炉之助燃装置的纵剖面图,图6b为 同上焚化炉之助燃装置的局部侧视图。 图7为习知焚化炉的剖面顶视图。
地址 高雄县大寮乡仁爱路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