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无线影音传输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之无线影音传输装置能将经由缆线传输之影音讯号,转换成无线传输信号进行广播,而接收端只要是处在此广播范围内,即能接收到此广播讯号而收看到要求之节目。
申请公布号 TWI228352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2.21
申请号 TW092132184 申请日期 2003.11.17
申请人 圆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赵永松;沈高毅;杨瑞祥;戴明火
分类号 H04B1/00 主分类号 H04B1/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坤财 台北市中山区松江路148号12楼
主权项 1.一种无线影音传输装置,外接一缆线,用以无线传送该缆线上之影音讯号至至少一个接收端,该装置至少包含:一无线收发装置,用以接收该至少一个接收端所传送之频道要求讯号,和将相对应之频道影音讯号传送至该至少一个接收端;一控制单元,耦合于该无线收发装置,用以接收该无线收发装置所传送之该频道要求讯号;以及至少一个调谐卡,以串连之方式与该缆线相接,其中该控制单元可根据该频道要求讯号,控制该至少一个调谐卡到该缆线撷取相关频道之影音讯号,将其转换成符合显示器显示标准的图像信号和声音信号。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上述之接收端为桌上型电脑、掌上型行动装置和手提式电脑。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上述之显示器为液晶显示器。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上述之无线收发装置所传送之讯号为802.11XX系列之无线讯号。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上述之无线影音传输装置更包括一应用软体用以分配该调谐卡之使用。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上述之无线收发装置为一天线。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置,其中上述之无线影音传输装置更包括一储存装置用以储存该图像信号和声音信号。8.一种无线影音传输系统,该系统至少包含:至少一个接收端,具有一显示器;以及一无线影音传输装置,外接一缆线用以无线传送该缆线上之影音讯号至该至少一个接收端,其中该装置至少包括:一无线收发装置,用以接收该至少一个接收端所传送之频道要求讯号,和将相对应之频道影音讯号传送至该至少一个接收端;一控制单元,耦合于该无线收发装置,用以接收该无线收发装置所传送之该频道要求讯号;以及至少一个调谐卡,以串连之方式与该缆线相接,其中该控制单元可根据该频道要求讯号,控制该至少一个调谐卡到该缆线撷取相关频道之影音讯号,将其转换成符合该显示器显示标准的图像信号和声音信号。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系统,其中上述之接收端为桌上型电脑、掌上型行动装置和手提式电脑。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系统,其中上述之显示器为液晶显示器。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系统,其中上述之无线收发装置所传送之讯号为802.11XX系列之无线讯号。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系统,其中上述之无线影音传输装置更包括一应用软体用以分配该调谐卡之使用。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系统,其中上述之无线收发装置为一天线。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系统,其中上述之无线影音传输装置更包括一储存装置用以储存该图像信号和声音信号。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所示为应用本发明无线影音传输装置进行影音传送之概略图;以及第2图所示为本发明无线影音传输装置之概略图。
地址 台北县中和市员山路502号5楼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