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车辆用通信装置,其系设定于车辆上的虚拟 生命体,可介由该车辆的功能与外部进行通信者, 其特征为:上述虚拟生命体,系介由车载通信装置 从车辆外部之电子媒体导入,上述虚拟生命体之表 现感情系根据车辆之状态而变化。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车辆用通信装置,其中上 述电子媒体,系连线于网际网路的媒体。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车辆用通信装置,其中上 述电子媒体,系个人电脑或电动游戏专用机,而上 述虚拟生命体,则系游戏中的登场人物。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车辆用通信装置,其中又 具有资料传送装置,用以将该车辆之行走资料介由 上述通信装置传送至上述电子媒体上。 5.一种车辆用通信装置,其系设定于车辆上的虚拟 生命体,可介由该车辆的功能与外部进行通信者, 其特征为: 具有通信装置,可与车辆外之电子资讯处理机进行 通信,上述虚拟生命体之表现感情系根据车辆之状 态而变化。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车辆用通信装置,其中上 述电子资讯处理机,系为电话机、传真机以及个人 电脑当中的任何一种。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6项之车辆用通信装置,其 中上述个人电脑,系装设在车辆维修据点处。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车辆用通信装置,又具有 资料传送装置,用以将该车辆之行走资料介由上述 通信装置传送至上述电子媒体上。 9.一种车辆用通信装置,其系设定于车辆上的虚拟 生命体,可介由该车辆的功能与外部进行通信者, 其特征为: 至少设定补助装置,以作为上述虚拟生命体的通信 装置, 上述补助装置,系以预设态样使其驱动,以呈现代 表该虚拟生命体的意念或感情之资讯。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车辆用通信装置,其中 上述通信装置的补助装置,系在车辆的灯火装置及 喇叭当中的至少一方。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车辆用通信装置,其中 上述灯火装置,系装设于车辆后部的灯火装置,且 于表现上述虚拟生命体的眼睛动作时使其点亮。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车辆用通信装置,其中 上述灯火装置,系装设于车辆前部的灯火装置,且 于表现上述虚拟生命体的尾巴动作时使其点亮。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车辆用通信装置,其中 作为上述通信装置的喇叭,系于表现上述虚拟生命 体的叫声时使其通电。 图式简单说明: 图1为装载有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的通信装置之自动 二轮车的侧面图。 图2为图1的自动二轮车之主要部前面图。 图3为由自动二轮车上的护脚盖后方观察的主要部 斜视图。 图4为装载于车辆上的仪器板组件之俯视图。 图5为显示通信装置的显示例之图式。 图6为仪器板组件和自动二轮车的补助装置之间的 连接图。 图7为仪器板组件和其他资讯处理装置或电子媒体 之间的连接图。 图8为显示回应由使用者操作的仪器显示CPU工作等 之图式(第一例)。 图9为显示回应由使用者操作的仪器显示CPU工作等 之图式(第二例)。 图10为显示回应由使用者操作的仪器显示CPU工作 等之图式(第三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