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装置(一) LIQUID CRYSTAL DISPLAY DEVICE
摘要 本发明之液晶显示装置系切换光源之暗灯时点与资料扫描之结束时点一致之第1驱动方式与光源之暗灯时点与资料扫描之结束时点不一致之第2驱动方式以进行彩色显示。当液晶之透光状态至遮光状态的回应时间非常短时,则利用第1驱动方式进行彩色显示,如此一来,可缩短光源之发光时间,并实现低耗电量。另一方面,当液晶之透光状态至遮光状态的回应时间变长时,则利用第2驱动方式进行彩色显示,且切换至已考量液晶的回应性之光源的暗灯时点,以抑制资料扫描之上游至下游的显示不均。如此一来,可同时实现抑制显示不均及低耗电量。
申请公布号 TW200506447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2.16
申请号 TW093115504 申请日期 2004.05.31
申请人 富士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吉原敏明;牧野哲也;只木进二;白户博纪;清田芳则;笠原滋雄;别井圭一
分类号 G02F1/133 主分类号 G02F1/13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陈文郎
主权项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