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梯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高层建筑物内的电梯系统,所述系统包括至少一个第一竖井(13)和至少一个第二竖井(14),在所述第一竖井(13)内,容置一电梯,所述电梯被设置的可以在被称作转乘平台(8,8a)的层停止,在所述第二竖井(14)内,容置数个电梯,这些电梯的轿厢(22)被设置的在竖井内一个位于另一个上方,这些轿厢被设置的在它们旅行期间可以停止在任何已经提示的要到达的层和任何要离开的层。第二竖井(14)被垂直地分成一个位于另一个的上方的局部竖井(17,18,19),局部竖井的数量是在转乘平台(8,8a)之间的每个区域至少一个。 |
申请公布号 |
CN157875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5.02.09 |
申请号 |
CN02821498.6 |
申请日期 |
2002.10.21 |
申请人 |
通力股份公司 |
发明人 |
西莫·乔凯拉;里塔·帕塔南-乔凯拉;约翰尼斯·德琼 |
分类号 |
B66B1/18 |
主分类号 |
B66B1/18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景刚;李瑞海 |
主权项 |
1一种高层建筑物中的电梯系统,所述系统包括至少一个第一电梯竖井(13)和至少一个第二电梯竖井(14),所述第一电梯竖井(13)容置设置用来停靠于被称作转乘平台(8,8a)的各层的电梯,所述第二电梯竖井(14)容置其轿厢(22)在所述电梯竖井内一个位于另一个上方地设置的各电梯,所述电梯轿厢设计用来在其运行期间停靠在任何已经发出呼叫的楼层或已经向其发出造访信号的楼层,其特征在于,第二电梯竖井(14)沿铅直方向分成一个位于另一个上方的各局部竖井(17,18,19),局部竖井的数量是对应于各转乘平台(8,8a)之间的每个区域至少有一个。 |
地址 |
芬兰赫尔辛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