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记录/重放装置、记录管理方法、记录媒体以及程序
摘要 本发明提供能够在大存储容量的机器中实现适当的记录内容管理的记录/重放装置。对于记录媒体中记录的内容数据,用基于自记录日期/时间起的经过时间和类型计算的内容年龄进行管理,将内容年龄高者优先地自动清除。并且,能够指示对用户不希望被自动清除的内容执行清除禁止管理,将被清除禁止管理的内容数据排除在自动清除的对象之外。并且,对于清除禁止管理设置上限值,使得不能将过分大量的内容数据纳入清除禁止管理,从而保证自动录像等场合的记录区域。
申请公布号 CN1578945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2.09
申请号 CN03801362.2 申请日期 2003.08.20
申请人 索尼株式会社 发明人 村桥英树;市冈秀俊;蔡开利;石田真树
分类号 G06F12/00;G11B27/034;G11B20/10;H04N5/76;H04N5/91 主分类号 G06F12/00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杨凯;叶恺东
主权项 1.一种记录/重放装置,其特征在于设有:能够将输入的内容数据记录到记录媒体,并从记录媒体重放内容数据的记录/重放部件;对上述记录媒体中记录的内容数据管理内容年龄的内容状态管理部件,该内容年龄为按照从记录执行日期/时间起的经过时间和内容数据的类型作了加龄处理的值;以及对于上述记录媒体中记录的内容数据,参照上述内容状态管理部件管理的上述内容年龄,将上述内容年龄高的内容数据优先从上述记录媒体自动清除的自动清除控制部件。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