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气设备
摘要 电气设备(7)具备:将电解电容器(34)及其使用卤化物的含有量以溴换算为1.0质量%以下的树脂材料的电子元件(32)进行了组装的电路基板(30);以及包覆该电路基板(30)的壳体。由于将电子元件(32)使用的合成树脂中含有的卤化物的含有量定为1.0质量%以下,因此,可抑止电解电容器(34)因腐蚀造成的早期功能消失,防止电气设备(7)的短寿命。由此,提供一种即使在壳体内具有电解电容器也可抑止电解电容器遭到破坏的长寿命的电气设备。
申请公布号 CN1576691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2.09
申请号 CN200410076957.0 申请日期 2002.03.29
申请人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发明人 大崎肇;阿部勋;浅见健一;松永启之
分类号 F21V23/00;F21V25/00 主分类号 F21V23/00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王宏祥
主权项 1、一种电气设备,其特征在于,具备:将由本体、设在本体内的乙二醇系电解液、电极和主要由丁基橡胶成形的封止橡胶构成的电解电容器及使用聚合物型的卤系难燃剂的电子元件进行了组装的电路基板;以及包覆电路基板的壳体。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