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摄像装置
摘要 带摄像机的便携式装置10具备第1和第2框体1a、1b;用于拍摄影像的摄像机2;以及显示拍摄到的影像的主显示部3a,并且摄像机2和主显示部3a配置在第1框体1a的同一个面上,其特征在于:摄像机2以主显示部3a的垂直于显示面的方向与摄像机2的光轴方向不相同的方式固定在第1框体1a上。据此,可以得到能以自然的姿势进行拍摄,能降低制品的成本,并且制品容易小型化的摄像装置。
申请公布号 CN1574896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2.02
申请号 CN200410045956.X 申请日期 2004.05.26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小田博文;今井公昭
分类号 H04N5/225;H04M1/02 主分类号 H04N5/225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刘宗杰;叶恺东
主权项 1、一种摄像装置,它是具备框体(1、1a、1b);用于拍摄影像的摄像机(2);以及显示拍摄到的影像的显示装置(3a、3b),并且上述摄像机(2)和上述显示装置(3a、3b)配置在上述框体(1、1a、1b)的同一面上的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摄像机(2)以垂直于上述显示装置(3a、3b)的显示面的方向与上述摄像机(2)的光轴方向不同的方式固定在框体(1、1a、1b)上。
地址 日本大阪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