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电声弦乐器,包含:原声弦乐器(80),该原声弦乐器包括:具有上表面(112)的主体(110),从所述主体(110)的一端伸出的颈部(120/140),至少一根弦(130),所述弦在所述颈部(120/140)的导前端和所述主体(110)的另一端之间伸展,琴马(200,200A,200B),所述琴马设置在所述主体(110)的所述上表面(112)和所述至少一根弦(130)之间,以便给所述至少一根弦(130)提供张力、并且当出现从所述至少一根弦(130)传递来的振动时可发生变形;电气系统(90,90A),所述电气系统包括:拾音器单元(170,170A),由于所述至少一根弦(130)的所述振动而给所述拾音器单元提供力,用于产生代表所述振动的电信号,输出端子(160,160A),所述输出端子电连接到所述拾音器单元(170,170A),用于输出所述信号,其特征在于:所述琴马(200,200A,200B)具有用于限定至少一个空腔(230,330,430a/430b)的内表面,所述拾音器单元(170,170A)容纳在所述空腔中,从而通过所述内表面(230s,330s,430s)把所述力作用在所述拾音器单元(170,170A)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