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USB资料传输与备份装置及其相关装置
摘要 一种USB资料传输与备份装置及其相关装置,USB资料传输与备份装置,包含:第一USB控制器;第一USB连接器,耦接于第一USB控制器,用以耦接第一USB装置;第二USB控制器,藉由汇流排耦接于第一USB控制器;以及第二USB连接器,耦接于第二USB控制器,用以耦接第二 USB装置,其中,第一USB控制器将第一USB装置中之至少一档案根据预定模式,经过第二USB控制器而备份至第二USB装置中;而USB资料备份装置可更包含一或多个快闪记忆体插槽,耦接于第二USB控制器,较佳地,各快闪记忆体插槽用以耦接指定规格之快闪记忆卡,第二USB控制器可将各快闪记忆卡根据预定模式,经过第二USB控制器而传输并备份至 USB硬碟中。
申请公布号 TWM256542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2.01
申请号 TW093204783 申请日期 2004.03.29
申请人 创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智麟;蔡传庆
分类号 G06F3/06 主分类号 G06F3/0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志浩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3段126号4楼之1
主权项 1.一种USB资料备份装置,包含:一第一USB装置;一第二USB装置;一第一USB控制器;一第一USB连接器,耦接于该第一USB控制器,用以耦接该第一USB装置;一第二USB控制器,藉由一滙流排耦接于该第一USB控制器;以及一第二USB连接器,耦接于该第二USB控制器,用以耦接该第二USB装置,其中,该第一USB控制器将该第一USB装置中之至少一档案根据一预定模式,经过该第二USB控制器而备份至该第二USB装置中。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USB资料备份装置,其中该第一USB控制器及该第二USB控制器系为OTG控制器。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USB资料备份装置,其中该第一USB控制器及该第二USB控制器系为USB主机控制器。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USB资料备份装置,其中该第一USB装置系为一数位相机。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USB资料备份装置,其中该第二USB装置系为一USB硬碟。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USB资料备份装置,其中该第二USB装置系为一USB随身碟。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USB资料备份装置,其中该第二USB装置系为一USB烧录器。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USB资料备份装置,其中该预定模式系将该第一USB装置之该至少一档案依照一日期先后顺序分类复制至该第二USB装置中。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USB资料备份装置,其中该预定模式系将该第一USB装置之内容之一新增加部分更新至该第二USB装置中。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USB资料备份装置,更包含至少一快闪记忆体插槽,耦接于该第二USB控制器,各快闪记忆体插槽用以耦接一快闪记忆卡,该第二USB控制器将该各快闪记忆卡根据一预定模式,经过该第二USB控制器而备份至该第二USB装置中。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USB资料备份装置,更包含一操作介面以及一直流电源,耦接至该第二USB控制器。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USB资料备份装置,其中该第二USB装置系为一USB摄录装置。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USB资料备份装置,其中该第一USB控制器及该第二USB控制器藉由该滙流排传递复数个命令及资料。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USB资料备份装置,其中该第一USB控制器系为主控之USB控制器,而该第二USB控制器系为从属之USB控制器,该第一USB控制器藉由该些命令控制该第二USB控制器。15.一种USB资料传输装置,包含:一第一USB控制器;一第一USB连接器,耦接于该第一USB控制器,用以耦接一第一USB装置;一第二USB控制器,藉由一命令滙流排耦接于该第一USB控制器;一第二USB连接器,耦接于该第二USB控制器,用以耦接一第二USB装置;以及一随机存取记忆体,耦接于该第一USB控制器及该第二USB控制器,其中,该第一USB控制器将该第一USB装置中之至少一档案根据一指定模式,经过该随机存取记忆体及该第二USB控制器而传输至该第二USB装置中。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其中该第一USB控制器及该第二USB控制器系为OTG控制器。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其中该第一USB控制器及该第二USB控制器系为USB主机控制器。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其中该第一USB装置系为一数位相机。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其中该第二USB装置系为一USB硬碟。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其中该第二USB装置系为一USB随身碟。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其中该第二USB装置系为一USB烧录器。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其中该指定模式系将该第一USB装置之该至少一档案依照一日期先后顺序分类复制至该第二USB装置中。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其中该指定模式系将该第一USB装置之内容之一新增加部分更新至该第二USB装置中。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更包含至少一快闪记忆体插槽,耦接于该第二USB控制器,各快闪记忆体插槽用以耦接一快闪记忆卡,该第二USB控制器将该各快闪记忆卡根据该指定模式,经过该第二USB控制器而备份至该第二USB装置中。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更包含一操作介面以及一直流电源,耦接至该第二USB控制器。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其中该第二USB装置系为一USB摄录装置。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其中该第一USB控制器及该第二USB控制器藉由该滙流排传递复数个命令及资料。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其中该第一USB控制器系为主控之USB控制器,而该第二USB控制器系为从属之USB控制器,该第一USB控制器藉由该些命令控制该第二USB控制器。29.一种USB资料传输装置,包含:一第一USB控制器;一第一USB连接器,耦接于该第一USB控制器,用以耦接一第一USB装置;一第二USB控制器,藉由一滙流排耦接于该第一USB控制器;以及一第二USB连接器,耦接于该第二USB控制器,用以耦接一第二USB装置,其中,该第一USB控制器将该第一USB装置中之至少一档案根据一指定模式,经过该第二USB控制器而传输至该第二USB装置中。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其中该第一USB控制器及该第二USB控制器系为OTG控制器。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其中该第一USB控制器及该第二USB控制器系为USB主机控制器。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其中该第一USB装置系为一数位相机。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其中该第二USB装置系为一USB硬碟。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其中该第二USB装置系为一USB随身碟。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其中该第二USB装置系为一USB印表机。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其中该指定模式系将该第一USB装置之该至少一档案依照一日期先后顺序分类传输至该第二USB装置中。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其中该指定模式系将该第一USB装置之内容之一新增加部分传输至该第二USB装置中。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更包含至少一快闪记忆体插槽,耦接于该第二USB控制器,各快闪记忆体插槽用以耦接一快闪记忆卡,该第二USB控制器将该各快闪记忆卡根据该指定模式,经过该第二USB控制器而传输至该第二USB装置中。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更包含一操作介面以及一直流电源,耦接至该第二USB控制器。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其中该第二USB控制器系可将该第一USB控制器所传送之该至少一档案转换为一Pic-Bridge格式。4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其中该第一USB控制器及该第二USB控制器藉由该滙流排传递复数个命令及资料。4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所述之USB资料传输装置,其中该第一USB控制器系为主控之USB控制器,而该第二USB控制器系为从属之USB控制器,该第一USB控制器藉由该些命令控制该第二USB控制器。43.一种USB控制器,包含:一唯读记忆体;一随机存取记忆体;一微控制器,耦接该唯读记忆体及该随机存取记忆体;一逻辑控制电路,耦接该微控制器,具有一命令滙流排;一输出入缓冲单元,耦接该逻辑控制电路;一序列介面引擎,耦接该输出入缓冲单元;以及一实体层电路,耦接该序列介面引擎,其中,该逻辑控制电路可藉由该命令滙流排与一另一USB控制器协同运作,该逻辑控制电路可藉由该实体层电路、该序列介面引擎、以及该输出入缓冲单元根据一指定模式存取一USB装置。4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所述之USB控制器,更包含一随机存取记忆体介面,耦接该逻辑控制电路,用以耦接一外部随机存取记忆体。4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所述之USB控制器,更包含一快闪记忆体介面,耦接该逻辑控制电路,用以耦接一快闪记忆体插槽。4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所述之USB控制器,其中该命令滙流排系为一I2C滙流排。4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所述之USB控制器,其中该命令滙流排系为一SPI滙流排。4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所述之USB控制器,其中该USB装置系为一数位相机。4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所述之USB控制器,其中该USB装置系为一USB硬碟。5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所述之USB控制器,其中该指定模式系将该USB装置之至少一档案依照一日期先后顺序分类传输至该另一USB控制器。5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所述之USB控制器,其中该指定模式系将该USB装置之内容之一新增加部分传输至该另一USB控制器。5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所述之USB控制器,更包含一人机介面以及一直流转直流电路。5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所述之USB控制器,其中该USB控制器系为一OTG控制器。5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所述之USB控制器,其中该USB控制器系为一USB主机控制器。图式简单说明:图一系显示根据本创作之USB资料传输与备份装置之一具体实施例;图二系显示根据本创作之USB资料传输与备份装置之另一具体实施例;图三系显示根据本创作之OTG控制器之电路方块图之一较佳具体实施例;图四系显示根据本创作之USB资料传输与备份装置之再一具体实施例;图五包括图5A、5B、及5C,图5A显示相关于图一具体实施例之省电机制之波形图,图5B及5C显示相关于图四具体实施例之侦测电路实施例;以及图六系显示根据本创作之一较佳具体实施例之USB资料传输与备份方法之流程图。
地址 台北县新店市北新路3段205号12楼至1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