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可发光伞
摘要 一种可发光伞,该伞包括伞柱、分别连接于伞柱上、下部的伞面及伞柄,其特征在于,在伞面上的不同位置装有多片电致发光片,且在伞面的相邻扇面的结合部及伞面的下边缘设有电致发光线,发光片及发光线经导线与装在伞柄内的直流电源连接。伞柱为透明中空柱状体,其内装有多个LED发光片。发光片可设计成具有广告作用的文字、图案或其组合。直流电源包括电源开关、电池、线路板及指示灯,其中线路板上装有用于控制发光片和发光线的色彩、图案变化的控制电路,控制电路由控制IC及其外围电路构成。本发明采用当今先进的电致发光片和电致发光线,使得伞的多个部位不仅能发光,且发光装置能设计成各种图案和文字,并能不断地变换色彩和图案,因而不仅具有良好的装饰效果,而且伞上的广告具有动态效果。
申请公布号 CN1568858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1.26
申请号 CN200410027248.3 申请日期 2004.05.14
申请人 林立雄;林立东;林立明 发明人 林立雄;林立东;林立明
分类号 A45B25/18;A45B3/04;G09F23/00 主分类号 A45B25/18
代理机构 深圳市中知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成义生
主权项 1、一种可发光伞,包括伞柱(10)、分别连接于伞柱上、下部的伞面(20)及伞柄(60),其特征在于,在伞面上的不同位置装有多片电致发光片(31),且在伞面的相邻扇面的结合部及伞面的下边缘设有电致发光线(32),所述电致发光片(31)及电致发光线(32)经导线与装在伞柄内的的控制电路(70)连接,控制电路则与电源(40)相连。
地址 香港荃湾沙咀道328号宝石大厦第二座17楼E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