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除草组合物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除草组合物,含有A、B两种活性组分,以及适量的农业上可接受的表面活性剂和固体或液体稀释剂。活性组分A选自3-甲基-2-[5-(2-氯-4-三氟甲基苯氧基)-2-硝基苯甲酸基]-3-丁烯酸乙酯;活性组分B选自以下任意一种除草剂:稀禾定、烯草酮、精喹禾灵、精吡氟氯禾灵、精吡氟禾草灵、精恶唑禾草灵、氰氟草酯、喹禾糠酯。A与B两种活性组分的重量份数比为1∶80至80∶1。本发明的除草组合物可加工配制成为乳油、悬浮(乳)剂、水乳剂、微乳剂、水分散粒剂、可湿性粉剂,能有效防除多种大豆田杂草。 |
申请公布号 |
CN156869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5.01.26 |
申请号 |
CN03133720.1 |
申请日期 |
2003.07.15 |
申请人 |
沈阳化工研究院 |
发明人 |
张国生;张宗俭;杨玉廷;刘细平;林长福;路军;杜微;李斌 |
分类号 |
A01N43/84;A01N43/40;A01N43/76;A01N47/40;A01N37/10 |
主分类号 |
A01N43/84 |
代理机构 |
沈阳科威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丛凤兰 |
主权项 |
1、一种除草组合物,含有A、B两种活性组分,以及适量的农业上可接受的表面活性剂和固体或液体稀释剂,其特征在于:活性组分A选自3-甲基-2-[5-(2-氯-4-三氟甲基苯氧基)-2-硝基苯甲酸基]-3-丁烯酸乙酯,活性组分B选自以下任意一种除草剂:稀禾定、烯草酮、精喹禾灵、精吡氟氯禾灵、精吡氟禾草灵、精恶唑禾草灵、氰氟草酯、喹禾糠酯;A与B两种活性组分的重量份数比为1∶80至80∶1。 |
地址 |
110021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