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宝石用激光划痕系统及划痕鉴别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微刻工件,其中在表面上形成有激光微刻划痕,该微刻划痕具有石墨化的表面部位,而工件大部分部位并无相关的损坏,所述石墨化部位延伸约小于10微米的深度并产生约9-12微米的最小线宽。所述工件可以是宝石或钻石。
申请公布号 CN1568857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1.26
申请号 CN200410049514.2 申请日期 1996.11.14
申请人 拉扎尔·卡普兰国际公司 发明人 乔治·R·卡普兰;阿维格多·沙哈勒;奥迪德·安纳;利奥尼德·居尔维什
分类号 A44C17/00;B23K26/40;G06K1/02 主分类号 A44C17/00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蔡胜利
主权项 1.一种微刻工件,其中在表面上形成有激光微刻划痕,该微刻划痕具有石墨化的表面部位,而工件的大部分部位不被相关联地损坏,所述石墨化部位延伸约小于10微米的深度并产生约9-12微米的最小线宽。
地址 美国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