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金融认证安全交易系统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金融认证安全交易系统,将付款方与收款方的交易流程构建成二阶段购物方式,以提高金融交易的安全性并增加多种服务功能;其包括独立的金融认证中心供付款方和收款方申请设立认证及管理服务,金融认证中心与付款方的授权银行及信用卡联合中心互成资讯连通认证体系,供联系金融交易过程资料,付款方与收款方备有与金融认证中心联机传送交易资料的传讯装置,其从消费起始,由收款方先将付款方授权资料金额通过有线路、无线路、网际网络传送至金融认证中心确认,金流认证中心经计算机处理产生的金融授权密码随即传送显现在付款方的传讯装置,再由付款方将金融证卡授权密码传送给收款方确认,授权银行即可依约拨款而完成金融的安全交易。
申请公布号 CN1570928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1.26
申请号 CN03130408.7 申请日期 2003.07.16
申请人 姚崇宇;李继泽 发明人 李继泽;姚崇宇
分类号 G06F17/60 主分类号 G06F17/60
代理机构 天津三元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郑永康
主权项 1、一种金融认证安全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独立的金融认证中心,该金融认证中心建置一个具有防护装置的电子数据库,该电子数据库为给付款方与收款方申请设立认证提供管理服务,该电子数据库还设有通过计算机处理的独立运算的系统程序,通过该程序的随机乱数码编配即时产生一组唯一的金融授权密码,将该密码传达给付款方,使付款方据以进行交易;该金融认证中心分别与付款方的授权银行及信用卡联合中心互成一资讯连通认证体系,据以提供金融交易过程所需资料的联系;该付款方和收款方分别备有至少一组可供收发讯息的传讯装置,该传讯装置通过网际网络与金融认证中心联机传送交易资料;由上述互连网构筑成一种二阶段购物方式的交易流程,该流程系由付款方向收款方消费起始,收款方先将付款方授权资料金额通过网际网络传送至金融认证中心确认,该金融认证中心经计算机处理即时产生的金融授权密码随即传送显现在付款方的传讯装置,继而由付款方将该金融授权密码传送给收款方确认,授权银行即可依约核拨款项,完成金融的安全交易。
地址 中国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