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警示器的底座,包括: 至少两个可以相互盖合用的空心盖体,盖体由质轻 之物经射出成型,二盖体在盖合后内部自然产生一 容室,在该容室内配置有电路机板,开关器等必要 的电子元件; 一置于容室内可以维持底座稳定站立的配重物,令 底座的重量自然增加,藉使底座可以支撑警示器, 并将其稳定地矗立于地面上,使不易受外力影响而 随意倒地。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警示器底座,该盖体 的主要成份为塑胶。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警示器底座,该配重 物为砖、石。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警示器底座,该配重 物为就地取材之废弃物。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警示器底座,二盖体 为上下配置,其中,上盖体的内容室朝下,而下盖体 的内容室则对应朝上。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警示器底座,上盖体 的两侧外缘分设有一定位板,下盖体则在对应定位 板的位置设定位座,使上下盖体盖合后利用螺丝等 工具将定位板与定位座的接合面穿透锁固起来。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警示器底座,下盖体 的顶缘两侧边,具有一定宽度的电路机板定位槽。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警示器底座,配重物 存放于电路机板的下方位置。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习用警示器及底座之外观图。 第二图,系本创作之警示器底座分解图。 第三图,系本创作之警示器底座的各元件配置图。 第四图,系本创作之警示器及底座的外观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