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通讯装置,包括: 一本体,具有一开口与一第一定位部;以及 一电池构件,经由该开口而设置于该本体,该电池 构件包括有一电池单元与一第二定位部,该电池单 元系连接于该本体,该第二定位部系可于一第一位 置与一第二位置之间进行切换; 当该电池构件之该第二定位部处于该第一位置时, 该电池构件之该第二定位部系连接于该本体之第 一定位部,使得该电池构件结合于该本体;当该电 池构件之该第二定位部处于该第二位置时,该电池 构件之该第二定位部系分离于该本体之该第一定 位部,使得该电池构件可分离方式该本体。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通讯装置,其中,该 电池构件更包括有一壳体,该第二定位部系以可移 动方式设置于该壳体之上。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通讯装置,其中,该 电池构件更包括有一壳体,该第二定位部系以可移 动方式设置于该壳体之上,并且于该第二定位部形 成有至少一凸块,该凸块系呈现于该壳体之外部。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通讯装置,其中,该 壳体包括有至少一导引部,该第二定位部之该凸块 系以可移动方式设置于该导引部。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通讯装置更包括有 一顶出构件,该顶出构件系设置于该本体、该电池 构件之间。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通讯装置,其中,该 顶出构件系设置于该本体之上。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通讯装置,其中,该 顶出构件系为弹簧。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通讯装置更包括有 一顶出构件,该顶出构件系以相对于该电池构件的 方式而设置于该本体之上。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通讯装置,其中,该 顶出构件系为弹簧。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通讯装置,其中,该 通讯装置系为手机。 11.一种通讯装置,包括: 一本体,具有一开口、一第一连接部与一第一定位 部;以及 一电池构件,经由该开口而设置于该本体,该电池 构件包括有一电池单元、一第二连接部与一第二 定位部,该第二连接部系连接于该电池单元,并且 该第二连接部系用以可分离方式连接于该本体之 该第一连接部,该第二定位部系可于一第一位置与 一第二位置之间进行切换; 当该电池构件之该第二定位部处于该第一位置时, 该电池构件之该第二定位部系连接于该本体之第 一定位部,并且该电池构件之该第二连接部系连接 于该本体之该第一连接部;当该电池构件之该第二 定位部处于该第二位置时,该电池构件之该第二定 位部系分离于该本体之该第一定位部,并且该电池 构件之该第二连接部系分离于该本体之该第一连 接部。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通讯装置,其中,该 电池构件更包括有一壳体,该第二定位部系以可移 动方式设置于该壳体之上。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通讯装置,其中,该 电池构件更包括有一壳体,该第二定位部系以可移 动方式设置于该壳体之上,并且于该第二定位部形 成有至少一凸块,该凸块系呈现于该壳体之外部。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通讯装置,其中,该 壳体包括有至少一导引部,该第二定位部之该凸块 系以可移动方式设置于该导引部。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通讯装置更包括 有一顶出构件,该顶出构件系设置于该本体、该电 池构件之间。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通讯装置,其中,该 顶出构件系设置于该本体之上。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通讯装置,其中,该 顶出构件系为弹簧。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通讯装置更包括 有一顶出构件,该顶出构件系以相对于该电池构件 的方式而设置于该本体之上。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通讯装置,其中,该 顶出构件系为弹簧。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通讯装置,其中,该 通讯装置系为手机。 图式简单说明: 第1A图系表示根据习知手机(P1)之分解立体图; 第1B图系第1A图中之手机(P1)之完整立体图; 第2A图系表示根据另一习知手机(P2)之分解立体图; 第2B图系第1A图中之手机(P1)之完整立体图; 第3A图系表示本创作通讯装置(E)之立体图,于通讯 装置(E)之本体(1)内部系设置有一电池构件(2); 第3B图系表示根据第3A图之本创作通讯装置(E)之局 部分解立体图,其中,电池构件(2)系分离于本体(1); 第4A图系表示根据第3B图中之电池构件(2)之立体图 ; 第4B图系表示根据第4A图中之电池构件(2)于另一观 察角度下之立体图; 第5A图系表示根据本创作通讯装置(E)之示意图,其 中,插入于本体(1)中之电池构件(2)系电性连接于本 体(1); 第5B图系表示根据第5A图中之电池构件(2)即将分离 于本体(1)之示意图;以及 第5C图系表示根据第5A图中之电池构件(2)电性分离 于本体(1)之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