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偏光板,其特征为: 系由在波长为420~550nm之光之各波长下之偏光度为 99%以上之部分、在波长为550~700nm之光之各波长下 之偏光度为99%以上之部分所积层之构造的偏光元 件所构成。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偏光板,其中,前述积层 构造之偏光元件为透过接着剂来进行积层。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偏光板,其中,前述接着 剂之折射率为1.46 ~ 1.52。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偏光板,其中,前述接着 剂为聚乙烯醇系接着剂。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偏光板,其中,前述接着 剂为聚氨酯系接着剂。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偏光板,其中,前述积层 构造之偏光元件系透过黏着剂来进行积层。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偏光板,其中,前述黏着 剂之折射率为1.46 ~ 1.52。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偏光板,其中,在波长为 420~550nm之光之各波长下之偏光度为99%以上之部分 、在波长为550~700nm之光之各波长下之偏光度为99% 以上之部分,系以吸收轴互为平行的方式来积层。 9.一种偏光板,系在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偏光板上 贴合反射板或半透过反射板而成者。 10.一种偏光板,系在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偏光板 上贴合相位差板或板而成者。 11.一种偏光板,系在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偏光板 上贴合视角补偿薄膜而成者。 12.一种偏光板,系在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偏光板 上贴合亮度提升薄膜而成者。 13.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为: 系在液晶单元之至少一侧使用偏光板(由在波长为 420~550nm之光之各波长下之偏光度为99%以上之部分 、在波长为550~700nm之光之各波长下之偏光度为99% 以上之部分所积层之构造之偏光元件所构成)而成 者。 14.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为: 系在液晶单元之至少一侧使用偏光板(让在波长为 420~550nm之光之各波长下之偏光度为99%以上之部分 、在波长为550~700nm之光之各波长下之偏光度为99% 以上之部分透过接着剂来积层之构造之偏光元件 所构成)而成者。 15.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为: 系在液晶单元之至少一侧使用偏光板(让在波长为 420~550nm之光之各波长下之偏光度为99%以上之部分 、在波长为550~700nm之光之各波长下之偏光度为99% 以上之部分透过黏着剂来积层之构造之偏光元件 所构成)而成者。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液晶显示面板之白色显示之色度图。 第2图系液晶显示面板之黑色显示之色度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