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机计费监督系统-返回信号对比方法
摘要 一种手机计费监督系统——返回信号对比方法,其特征是:手机用户每一次通信结束时,通信网站将作为收费依据的通信时段记录信息、自动传送给用户手机,用户手机将自有该次通信时段记录与接收的通信网站告知的通信时段记录、作为对比信息并列存储。存储的通信时段记录对比信息具有唯一性。
申请公布号 CN1564617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1.12
申请号 CN200410008722.8 申请日期 2004.03.16
申请人 刘秀波 发明人 刘秀波
分类号 H04Q7/32;H04M15/00 主分类号 H04Q7/3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手机记费监督系统——返回信号对比方法,其特征是:通信网站作为收费依据的通信时段记录信息、与用户手机记录的该次通信所耗时段记录信息、在手机中作为对比信息并列存储;手机短信按次对比并列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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