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应急手电筒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应急手电筒,它具有:手电筒主体(110);和用于支撑手电筒主体(110)的保持器(120);其中,主体(110)包括:安放部分(111)电发光部分(112);及下部罩部分(113);保持器(120)包括:保持器主体部分(121);支撑部分(122);保护部分(123);及盖(124);在手电筒主体(110)的安放部分(111)上形成有横向较长的通槽(111a),在保持器的支撑部分(122)上,在与通槽(111a)相对应的位置上设置了隔板(122a),并且该隔板在该位置上进行延伸。 |
申请公布号 |
CN156378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5.01.12 |
申请号 |
CN200310117071.1 |
申请日期 |
2003.12.03 |
申请人 |
安全线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林仁泽 |
分类号 |
F21L4/00;F21V21/00;F21V33/00;F21V21/08;//F21W131∶30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代理机构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建秋 |
主权项 |
1、一种应急手电筒,它具有:手电筒主体(110或者210);及保持器(120、220),用于支撑所述手电筒主体(110或者210);在该应急手电筒中,所述手电筒主体(120或者210)包括:安放部分(111或者211),用于存放小电池(9);电发光部分(112或者212),配置在所述安放部分(111或者211)的上侧;及下部罩部分(113或者213),设置在所述安放部分(111或者212)的下侧;所述保持器(120或者220)包括:保持器主体部分(121或者221),固定到如壁等结构上;支撑部分(122或者222),从所述保持器主体部分(121或者212)进行延伸并且支撑所述手电筒主体(110或者210);保护部分(123或者223),从所述保持器主体部分(121或者221)水平地延伸并且盖住所述手电筒主体的所述电发光部分(112或者212);及盖(124或者224),通过铰轴(124a或者224a)借助所述支撑部分(122或者222)的相对端被可转动地支撑;及在所述手电筒主体(110)的所述安放部分(111或者211)上形成有横向较长的通槽(111a或者211a),在所述保持器的所述支撑部分(122或者222)上,在与所述通槽(111a或者211a)相对应的位置上设置了隔板(122a或者222a),并且该隔板在该位置上进行延伸,因此所述隔板(122a或者222a)通过所述安放部分(111)的所述通槽(111a)插入到所述安放部分中,并且设置在所述这些电池(9)之间,从而在所述手电筒主体安装到所述保持器(120)中时中断所述电池(9)之间的电接触。 |
地址 |
韩国汉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