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供装设显示器及防眩后照镜构造
摘要 本创作之后照镜系在两玻璃片之间夹设有ITO透明电镀膜与电致变色材料,由ITO透明电镀膜与电致变色材料构成防眩构件,并于防眩构件后侧设有一反射面之部分反射区块,在部分反射区块之配设位置周边处另设有用以固定显示器之机构件,另由防眩构件之全反射区块产生自动防眩功能,以及由部分反射区块显示资讯之后照镜构造。
申请公布号 TWM254382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1.01
申请号 TW092222129 申请日期 2003.12.17
申请人 项联鹏 发明人 项联鹏
分类号 B60R1/08 主分类号 B60R1/0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鲁煜先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四段一八六号十二楼之一
主权项 1.一种「可供装设显示器及防眩后照镜构造」,系由防眩构件以及反射面所构成;其中,防眩构件系由设在两玻璃片之间的ITO透明电镀膜与电致变色材料所构成,该反射面即设在防眩构件之后侧,并且设有一部分反射区块,该位于后侧之玻璃片在部分反射区块所相对应位置周边处则配合设有用以固定显示器之机构件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可供装设显示器及防眩后照镜构造」,其中,该电致变色材料系夹设在两ITO透明电镀膜之间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可供装设显示器及防眩后照镜构造」,其中,该反射面系由设在防眩构件后侧玻璃片上之电镀层所构成,该玻璃片之固定位置形成有一未被电镀层遮盖之透明区块,该机构件即配设在该透明区块之周边,用以供部分反射区块与显示器之装设,并且其中一ITO透明电镀膜与透明区块之相对应位置形成一细条 形细条状镂空区块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可供装设显示器及防眩后照镜构造」,其中,该部分反射区块系一体设于显示器之表面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可供装设显示器及防眩后照镜构造」,其中,该反射面系由电镀层所构成,该电致变色材料则夹设在ITO透明电镀膜与反射面之间,在同一反射面上镀上不同厚度的膜,该板片系在固定之位置形成一电镀层厚度较薄之区块,该区块即为部份反射区块;该板片系在固定之位置形成一电镀层厚度较厚之区块,该区块即为全反射区块,该ITO透明电镀膜与部份反射区块之相对应位置形成一 形细条状镂空区块;该用以装设显示器之机构件即设在机构件后侧之玻璃片上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可供装设显示器及防眩后照镜构造」,其中,该反射面系由一电镀层所构成,该电致变色材料则夹设在ITO透明电镀膜与反射面之间;该ITO透明电镀膜以及反射面之相对应位置设有重叠之 形细条状镂空区块;该用以装设显示器之机构件;即设在机构件后侧玻璃片上相对应于透明区块之周边位置,用以供部分反射区块与显示器之装设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可供装设显示器及防眩后照镜构造」,其中 形细条状镂空区块可为其它形状者。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为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之整体后照镜之镜片结构剖视图。第二图系为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中反射面之结构示意图。第三图系为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中ITO透明电镀层之结构示意图。第四图系为本创作第二实施例之整体后照镜之镜片结构剖视图。第五图系为本创作第二实施例中反射面之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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