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永久保存之玩偶玻璃眼睛之制法
摘要 本发明系提供一种『可永久保存之玩偶玻璃眼睛之制法』,其主要用途系供装设于具保存价值之玩偶之人造眼睛能呈现晶莹剔透之眼神且得以永久保存;其系改良知塑胶制之人造眼睛无法呈现出仿真人眼神效果及经一段时间后会产生塑胶脆化而破损之缺点;其主要系以有色之玻璃材质加热成型为一立体浮凸之眼白部及以透明之玻璃材质加热为概呈浮凸半球形之眼珠部,该眼白部之一侧中间位系成型有一凹陷部,该凹陷部表面系先予涂布所需颜色之釉料,再经第一次烧结,使该釉料与凹陷部结合为一体,该己烧结有釉料之凹陷部再置入一眼纹纸,该眼纹纸系以有机之胶质制成,其正面系以釉料涂布成仿真人眼纹之条纹,该眼白部再经第二次烧结而使构成眼纹之釉料与凹陷部之第一层有色釉料结合,而有机之胶质则燃烧迨尽,另,该眼珠部系概呈一浮凸之半球体,其底面中心系成型有一向上凹陷之半圆形凹槽,该凹槽中系视所需颜色涂满有釉料,该眼珠部再以其底部置入至眼白部之凹陷部而一起进行第三次烧结,使眼珠部与眼白部经热融成一体,构成玩偶之人造玻璃眼睛,藉此,俾玩偶之眼睛可呈现晶莹剔透且生动之眼神,且可永久保存而不变质。
申请公布号 TWI225799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1.01
申请号 TW092125900 申请日期 2003.09.19
申请人 徐祥铭 发明人 徐祥铭
分类号 A63H3/38;C03C8/00 主分类号 A63H3/3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可永久保存之玩偶玻璃眼睛之制法』,其 主要系以一眼白部及一眼珠部构成玩偶之玻璃眼 睛,该眼白部系以有色之玻璃材质予以加热成型为 其中一侧具一凹陷部之立体浮凸外观,该凹陷部表 面系先涂布一层有色釉料,经加热进行第一次烧结 ,使该有色釉料与凹陷部结合成一体,该凹陷部再 置入一涂布有以釉料为材料之眼纹线之眼纹纸,再 经加热进行第二次烧结,使该眼纹线之釉料与下层 之釉料层烧结于一体,该眼白部之凹陷部再与眼珠 部结合,经加热进行第三次烧结,乃可将眼白部与 眼珠部烧结成一体。 2.一种『可永久保存之玩偶玻璃眼睛之制法』,其 主要系以一眼白部及一眼珠部构成玩偶之玻璃眼 睛,该眼白部系以有色之玻璃材质予以加热成型为 其中一侧具一凹陷部之立体浮凸外观,该凹陷部表 面系置上一眼纹纸,该眼纹纸系预先以釉料涂布成 眼纹线及一层与凹陷部面积相当之底色层,再经加 热进行第一次烧结,使该眼纹线及底色层与凹陷部 烧结成一体,该眼白部之凹陷部再与眼珠部结合, 经加热进行第二次烧结,乃可将眼白部与眼珠部烧 结成一体。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之一种『可永久保 存之玩偶玻璃眼睛之制法』,其中,该眼珠部系以 透明之玻璃予以加热成型为一浮凸之半球体,其底 面系形成一向上凹陷之凹槽,该凹槽中系先涂布一 层釉料后,眼珠部系以底面置于眼白部之凹陷部中 再一起加热烧结于一体。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之一种『可永久保 存之玩偶玻璃眼睛之制法』,其中,该眼白部系可 设为白色。 图式简单说明: 图一系本创作第一种实施例之眼白部之制造流程 图。 图二系本创作第一种实施例之眼珠部之制造流程 图。 图三系本创作第一种实施例之眼白部之例示形状 之制造流程图。 图四系本创作第一种实施例之眼珠部之例示形状 之制造流程图。 图五系本创作第二种实施例之眼白部之制造流程 图。 图六系本创作第二种实施例之眼白部之例示形状 之制造流程图。
地址 苗栗县公馆乡玉东路二十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