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铁轨结构,其系包括有瘦长形之一第一主体及一第二主体,两该主体系固设于固定块上,以铺设成火车行驶之铁路,该第一主体与该第二主体之末端系各为一斜切面,该第一主体末端与该第二主体末端之斜切面系相邻且可互相配合以形成承接端,该第一主体与该第二主体之斜切面相邻处系间隔有一空间。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铁轨结构,其中固定块系可为木块及水泥块之其中之一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铁轨结构,其中该固定块于该第一主体与该第二主体之外侧位置,系各设有固定器以扣合固定该第一主体与该第二主体。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铁轨结构,其中位于该火车轮行驶时之外侧的该固定器,系分别与该第一主体与该第二主体之末端间隔有一适当之距离。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铁轨结构,其中该固定块于该第一主体与该第二主体之外侧位置,系各设有钢钉以固定该第一主体与该第二主体。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铁轨结构,其中位于该火车轮行驶时之外侧的该钢钉,系分别与该第一主体与该第二主体之末端间隔有一适当之距离。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铁轨结构,其中该斜切面系呈三角形状。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铁轨结构,其中该斜切面之前端系为一圆弧角。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铁轨结构,其中该第一主体之末端位于该火车轮行驶时之轮内侧的侧面,系不为一水平面以形成一容置空间。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铁轨结构,其中该第一主体之末端位于该火车轮行驶时之轮内侧的侧面,系为具有斜度之斜面,以形成该容置空间。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铁轨结构,其中该第一主体之末端位于该火车轮行驶时之轮内侧的侧面,系设有一容置槽,以形成该容置空间。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铁轨结构,其中该第二主体之末端位于该火车轮行驶时之轮内侧的侧面,系不为一水平面,以形成一容置空间。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铁轨结构,其中该第二主体之末端位于该火车轮行驶时之轮内侧的侧面,系为具有斜度之斜面,以形成该容置空间。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铁轨结构,其中该第二主体之末端位于该火车轮行驶时之轮内侧的侧面,系设有一容置槽,以形成该容置空间。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铁轨结构,其中该第一主体上系设有至少一缺口。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铁轨结构,其中该第二主体上系设有至少一缺口。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铁轨结构,其中该第一主体与该第二主体相邻处系更设有一承接主体,该承接主体两末端系为可与该第一主体及该第二主体末端互相配合之斜切面,以形成承接端,该承接主体之两斜切面系分别与该第一主体、该第二主体之斜切面相邻处间隔有一空间。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铁轨结构,其中该承接主体系呈平行四边形状。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铁轨结构,其中该承接主体系呈一梯形状。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铁轨结构,其中该承接主体位于该火车轮行驶时之轮内侧的侧面,系为具有斜度之斜面,以形成容置空间。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铁轨结构,其中该承接主体位于该火车轮行驶时之轮内侧的侧面,系设有一容置槽,以形成容置空间。图式简单说明:第一A图系习用之铁轨结构示意图;第一B图系第一A图铁轨结构膨胀过度之示意图;第二A图系另一习用之铁轨结构示意图;第二B图系第二A图之上视图;第三图系本创作之一较佳实施例之结构示意图;第四图系本创作之一较佳实施例之组装示意图;第五图系火车行驶于第四图实施例之动作示意图;第六A图系习用铁轨结构之上视图;第六B图系本创作之一较佳实施例之上视图;第七A图系本创作另一较佳实施例之上视图;第七B图系第七A图产生膨胀现象后之上视图;第八图系本创作再一较佳实施例之上视图;第九图系本创作又一较佳实施例之上视图;第十图系本创作又一较佳实施例之上视图;第十一图系本创作又一较佳实施例之上视图;及第十二图系本创作又一较佳实施例之上视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