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液晶电视 | ||
摘要 | (一)物品用途:一种「液晶电视」之新颖式样,用以显示影像画面而供使用者观看。(二)创作特点:一种「液晶电视」之新颖式样,其外观为一具有设计感的壳体,壳体前侧设有液晶显示屏幕,底侧设有座体,且左右两侧具有可活动拆卸之音响装置,可自由地自壳体分离而摆置于适当处,提供绝佳的视听享受;整体具有科技产品所应有的设计感,其沈稳而创新的造型为前所未见,爰提请新式样专利,恳请惠准,实感得便。 | ||
申请公布号 | TWD102010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4.12.21 |
申请号 | TW092307913 | 申请日期 | 2003.12.31 |
申请人 | 英业达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邱全成;左慧 |
分类号 | 主分类号 | ||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许世正 台北市信义区忠孝东路五段四一○号四楼 | |
主权项 | 如图所示「液晶电视」之新式样。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本创作之立体图。 第二图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三图系本创作之俯视图。 第四图系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五图系本创作之仰视图。 第六图系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七图系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八图系本创作之使用状态参考图。 | ||
地址 | 台北市士林区后港街六十六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