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吸尘吸水器(甲) |
摘要 |
本创作系关于一种『吸尘吸水器(甲)』新式样之设计,尤指一种具有格外特殊造型之产品,其特殊新颖的设计,在同类产品中确系新颖出众。如附图所示,本创作主要系由圆润丰厚筒体及上头部组合构成,其中,该圆润丰厚的筒体概从中间大径区和顺流畅的弧向上下,配合筒体左右相对对称设向内凹陷部,近曲线条和谐柔美,使呈一立体层次的参差视感,此外,筒体下部延伸成四方形,四面均配上凸出半圆弧体,使赋予美观之态样;该上头部系由半球形头部及锥形颈部所相接,俾使筒体之顶缘口乃顶承延接上头部之底缘口,两者间搭配相当和谐而坚实,且于头部顶端设弯弧状抓起式把手,并于把手相对端设斜锥状排气口,而该项部随形形成弧形凹设面,用以贴设铭牌,展现上头部简洁可爱的作风,予人一种深刻吸引、奇巧震撼之视觉感受,诚为本案吸尘吸水器之特征者。故,本创作乃为一颇具造型美感之产品,爰依法提出新式样专利之申请。 |
申请公布号 |
TW248435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5.05.21 |
申请号 |
TW083306564 |
申请日期 |
1994.08.10 |
申请人 |
吉凯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刘荣 |
分类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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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分类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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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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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康伟言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恽轶群 台北巿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
主权项 |
一种如附图所示『吸尘吸水器(甲)联合(一)』之形 状。图示简单说明: 第一图所示系本创作之立体 图。 第二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三图所 示系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四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左 侧视图。 第五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 六图所示系本创作之俯视图。 第七图所示系本创 作之仰视图。 |
地址 |
台中县潭子乡中山路三段四九三巷七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