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儿童电动牙刷(超人)
摘要 1.左视图和右视图对称,省略左视图;2.俯视图和仰视图无设计内容故省略俯、仰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409470D 申请公布日期 2004.12.08
申请号 CN200430037837.0 申请日期 2004.04.01
申请人 林辉明 发明人 林辉明
分类号 04-02 主分类号 04-02
代理机构 深圳睿智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王志明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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