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发光造型装置
摘要 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发光造型装置,其系包括有一造型本体,造型本体其系为透光性或者为半透光性本体者,造型本体下方其系设有一电池座,电池座下方其系设有一电池装配孔,电池装配孔内部其系设有一正极接点与一负极接点,电池装配孔内其系装设有一电池,电池其系与至少一灯泡电性相连接,灯泡其系可位于电池座上方或者位于造型本体内部,灯泡藉由电池供应电力而发出投射光线于造型本体上以增加其美观,然而其系尚可将展示物品置于造型本体上,即可将造型本体作为展示该展示物品用之本体,也可增加造型本体之整体美观及实用性。
申请公布号 TWM251744 申请公布日期 2004.12.01
申请号 TW092201053 申请日期 2003.01.21
申请人 吕嘉萍 发明人 吕嘉萍
分类号 B44C5/00;B44C5/08 主分类号 B44C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火泉 台北市大安区忠孝东路四段三一一号十二楼之一
主权项 1.一种发光造型装置,其包括有: 一造型本体,其系为透光性实心本体,其顶面具有 一平台,该平台系可用于置物; 一电池座,其系装设于该造型本体下方; 一电池装配孔,其系装设于该电池座下方,该电池 装配孔内其系设有一正极接点与一负极接点; 一电池,其系装设于该电池装配孔内;及 至少一发光二极体,该发光二极体系与该电池电性 相连接。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造型装置,其中 该造型本体可放置有至少一展示物品。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发光造型装置,其中 该展示物品可为矿石,该矿石系可为天然宝石、人 造宝石、半宝石、水晶、琥珀、琉璃、透光矿石 及半透光本体矿石之其中之一者。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造型装置,其中 该电池座上方其系装设有一计时装置,其系与该发 光二极体电性相连接。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造型装置,其中 该发光二极体系电性连结有一计时装置。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造型装置,其中 该电池座与该造型本体其系可为一体。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造型装置,其中 该造型本体其系为任何造型者。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造型装置,其中 该造型本体其系包括有复数个造型体。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造型装置,其中 该造型本体其系可为多种造型体为一体者。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造型装置,其 中该电池座其尚装设有一插座孔,以提供可利用一 插头供应电源。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本创作之一较佳实施例之立体示意图; 第二图系本创作之一较佳实施例之剖视示意图; 第三图系本创作之一较佳实施例之应用立体示意 图; 第四图系本创作之另一较佳实施例之立体示意图 。
地址 台北市士林区忠诚路一段一四七巷一号九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