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发光造型装置,其包括有: 一造型本体,其系为透光性实心本体,其顶面具有 一平台,该平台系可用于置物; 一电池座,其系装设于该造型本体下方; 一电池装配孔,其系装设于该电池座下方,该电池 装配孔内其系设有一正极接点与一负极接点; 一电池,其系装设于该电池装配孔内;及 至少一发光二极体,该发光二极体系与该电池电性 相连接。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造型装置,其中 该造型本体可放置有至少一展示物品。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发光造型装置,其中 该展示物品可为矿石,该矿石系可为天然宝石、人 造宝石、半宝石、水晶、琥珀、琉璃、透光矿石 及半透光本体矿石之其中之一者。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造型装置,其中 该电池座上方其系装设有一计时装置,其系与该发 光二极体电性相连接。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造型装置,其中 该发光二极体系电性连结有一计时装置。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造型装置,其中 该电池座与该造型本体其系可为一体。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造型装置,其中 该造型本体其系为任何造型者。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造型装置,其中 该造型本体其系包括有复数个造型体。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造型装置,其中 该造型本体其系可为多种造型体为一体者。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造型装置,其 中该电池座其尚装设有一插座孔,以提供可利用一 插头供应电源。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本创作之一较佳实施例之立体示意图; 第二图系本创作之一较佳实施例之剖视示意图; 第三图系本创作之一较佳实施例之应用立体示意 图; 第四图系本创作之另一较佳实施例之立体示意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