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数据再生传输设备和数据再生传输方法
摘要 在数字传输从数字广播或数字记录介质获得的根据预定信息处理规则编码的A/V信息的情况下,与模拟信号处理装置中的情况一样执行正常再生和特殊再生。再生根据预定信息处理规则编码的A/V信息的数据再生传输设备具有解码器2,解码包括A/V信息的编码数据;数据转换器3,转换通过解码器2获得的数字数据为模拟信号处理装置可接受的A/V信息;数据重建装置4,把至少包括A/V信息的编码数据或解码数字数据重建为数字信号处理装置接受的编码数据。
申请公布号 CN1178497C 申请公布日期 2004.12.01
申请号 CN00124023.4 申请日期 2000.07.12
申请人 索尼公司 发明人 铃木一弘
分类号 H04N5/926;G11B20/10 主分类号 H04N5/926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黄小临
主权项 1.一种数据再生传输设备,具有:一个再生装置,用于再生根据预定信息处理规则编码的视频信息,一个提供装置,用于提供编码数据或提供由所述再生装置通过解码至少包括上述视频信息的上述编码数据所产生的解码数据,一个数据重建装置,用于把上述编码数据或解码数据重建为符合预定传输格式的编码数据,以及一个输出装置,用于把上述重建的编码数据提供给数字信号处理装置,其中,在包括上述视频信息的编码数据被预先多路复用和解码的情况下,上述的数据重建装置具有:一个编码装置,用于把通过解码上述编码数据所产生的解码数据重新编码为数字信号处理装置可以接受的数据,一个延迟装置,用于延迟上述的多路复用的编码数据,以及一个选择装置,在正常再生期间控制该装置选择上述延迟装置的输出,并且在特殊再生期间控制该装置选择上述编码装置的输出。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