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USB充电装置
摘要 本创作系关于一种USB充电装置,其至少包括:USB插头,可连接至USB插座,用以取得该USB插座内含之第一直流电源;充电电路,耦接至该USB插头,依据该第一直流电源以便对可分离之充电电池充电;以及电源输出插座,耦接至该充电电路,用以将该充电电池之电源输出供电子装置使用。
申请公布号 TWM251386 申请公布日期 2004.11.21
申请号 TW092222931 申请日期 2003.12.30
申请人 创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徐明志;杨庆男
分类号 H02J7/02 主分类号 H02J7/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罗炳荣 台北市罗斯福路二段四十九号十二楼
主权项 1.一种USB充电装置,其至少包括:一USB插头,可连接至一USB插座,用以取得该USB插座内含之一第一直流电源;一充电电路,耦接至该USB插头,依据该第一直流电源以便对可分离之一充电电池充电;以及一电源输出插座,耦接至该充电电路,用以将该充电电池之电源输出供一电子装置使用。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USB充电装置,其中该第一直流电源较佳系为5V直流电源。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USB充电装置,其中该充电电池较佳系为一镍氢电池。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USB充电装置,其中该USB充电装置进一步包括一高亮度发光二极体,藉由该高亮度发光二极体使该USB充电装置可当成一照明装置使用。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USB充电装置,其中该USB充电装置进一步包括一高亮度雷射二极体,藉由该高亮度雷射二极体使该USB充电装置可当成一指标装置使用。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USB充电装置,其中该USB充电装置进一步包括一电源/充电指示灯,用以指示该USB充电装置系处于供电或充电状态。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USB充电装置,其中该USB充电装置进一步包括一钥匙圈,以便于该USB充电装置可随身携带。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USB充电装置,其中该USB充电装置进一步包括一壳体以保护上述之各元件。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USB充电装置,其中该USB充电装置进一步包括一第二外接电源插头,以便藉由一汽车点烟器插头耦接至一第二直流电源,以便藉由该第二直流电源对该充电电池充电。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USB充电装置,其中该第二直流电源系为汽车之电瓶所供应之12V直流电源。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USB充电装置,其中该USB充电装置进一步包括一第三外接电源插头,用以耦接至一第三直流电源,以便藉由该第三直流电源对该充电电池充电。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USB充电装置,其中该第三外接电源插头系为一电池扣,而该第三直流电源系为9V直流电池所供应之9V直流电源。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USB充电装置,其中该电子装置较佳系为一手机。图式简单说明:图1是一示意图,其绘示习知一般手机充电器对一手机充电之示意图;图2是一示意图,其绘示中国台湾公告第543996号专利之「行动电话之可换式电池充电器结构改良」之外观示意图;图3是一示意图,其绘示根据本创作之一较佳实施例之USB充电装置之方块示意图;以及图4是一示意图,其绘示根据本创作之USB充电装置之外观示意图。
地址 台北市松山区八德路二段四一二号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