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美发用具推车 |
摘要 |
(一)物品用途:供美容院置放美发用具之推车。(二)创作特点:本创作系关于一种『美发用具推车』之新式样设计,尤指一种供美容院置放美发用具之推车,整体造形清新、简洁,为一外观新颖之新式样物品者。如附图所示,本创作为一整体造形呈直立式长方形架体之推车,该架体为前面开口,上、下、左、右及后面均为封闭面,左、右两侧内面设有承受置物盆上边凸缘之滑槽,使置物盆可前后抽动;而上面之前方设一横推杆,其他三边则设围栏以免上面置物时滑出;下面四角之下方则设四组滑轮,供整体推车之推移;左侧面之左边为透明饰板右边为不透明饰板;右侧面之左上方及下方为不透明梯形饰板,其他部分为透明饰板,左上方饰板近上面处设一可扳动之吹风机挂环,供吹风机之挂置,而下方梯形饰板内设一容间,供察看发型镜片之置放;后面则为透明饰板。整体外观具独特性,除完全符合使用之功能外,并充分显示出一种巧思之特异造形,应已符合新式样专利之要件,爰依法提出新式样专利之申请。 |
申请公布号 |
TWD101421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4.11.11 |
申请号 |
TW092307019 |
申请日期 |
2003.11.20 |
申请人 |
程文谦 |
发明人 |
程文谦 |
分类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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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分类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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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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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苏良井 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一段一二一号五楼之二十一;苏文生 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一段一二一号五楼之二十一 |
主权项 |
如图所示「美发用具推车」之新式样。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本创作之立体图。 第二图系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三图系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四图系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五图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六图系本创作之俯视图。 第七图系本创作之仰视图。 |
地址 |
台北县板桥市八德路三段四十一巷十四弄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