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预应力混凝土的钢筋用可固化组合物及钢筋 |
摘要 |
施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的钢筋表面用的可固化组合物至少含有环氧树脂和湿式固化型固化剂。在该可固化组合物中,90℃下受拉力允许时间L至少20小时,常温下固化所需的天数M最多1095天。根据本发明的预应力混凝土的钢筋用的可固化组合物完全能防止腐蚀,而不必向外皮内注入灰浆,即使混凝土硬化产生的热将可固化组合物加热到高温,也能使用。 |
申请公布号 |
CN1174069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4.11.03 |
申请号 |
CN01120808.2 |
申请日期 |
2001.05.30 |
申请人 |
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広幡俊郎;大垣安二;高垣隆司;吉冈刚;清洲光持;东田义彦 |
分类号 |
C09J163/00;E04B5/08 |
主分类号 |
C09J163/00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范明娥 |
主权项 |
1.一种预应力混凝土的钢筋用的可固化组合物,它施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的钢筋的表面,所述可固化组合物至少包括环氧树脂和湿式固化型固化剂,其中,对掺入湿式固化型固化剂比例相应的当量数的范围是以掺入湿式固化型固化剂的重量份与掺入的当量份之比(P)来表示的,且满足0.019≤P≤0.31,其中,在90℃下受拉力允许时间L是以在可固化组合物保持在90℃、60%相对湿度的环境下直到在25℃下测量可固化组合物的粘度达到10000泊时所需要的时间表示,在常温下固化所需要的天数M是以当可固化组合物保持在25℃下,用按照JIS K 7215标准测量可固化组合物的D型硬度计硬度达到60时所需要的天数表示,受拉力允许时间L和固化所需天数M必须满足以下表示式(1)和(2)所表示的相应关系:L(小时)≥20 (1),M(天数)≤1095 (2)。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