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噪声监视系统 | ||
摘要 | 提供一种噪声监视系统,在噪声检测单元1中,通过麦克风5以及噪声计6测量噪声的噪声级,并将之输入无线电收发机7。此外,还通过麦克风8以及麦克风放大器9将其实际音响输入到PHS10。在噪声监视单元2中,PC14通过无线电收发机13与各噪声检测单元1的无线电收发机7进行通信,取得在各个噪声检测单元1检测到的噪声级,判断是否有噪声级超过了限定基准的噪声级,在存在这样的噪声级时,让PHS15对其噪声检测单元的PHS10发出呼叫并确立与该PHS10的通话。此时,保安人员4可以从PHS15听到该实际音响。此外,该实际音响可由MD录音机16录音。 | ||
申请公布号 | CN1173157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4.10.27 |
申请号 | CN01143339.6 | 申请日期 | 2001.12.20 |
申请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奥谷恒弘;福田英治;山野博之 |
分类号 | G01H17/00 | 主分类号 | G01H17/00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以平 |
主权项 | 1.一种噪声监视系统,是具有1个或数个噪声检测单元和可与该噪声检测单元通信的噪声监视单元的噪声监视系统,其特征在于:上述噪声检测单元具有测量实际音响的噪声级的测量装置;将该测量装置测得的噪声级传送给上述噪声监视单元的噪声级传送 装置;以及根据上述噪声监视单元的要求向上述噪声监视单元传送上述实际音响的实际音响传送装置,上述噪声监视单元具有分析由上述噪声检测单元的噪声级传送装置传送来的噪声级并判断该噪声级是否超过限定基准的判断装置;当判断装置的判断结果是超过了上述限定基准的判断结果时,要求上述噪声检测单元使之传送实际音响的装置;以及发出由上述噪声检测单元的实际音响传送装置传送来的上述实际音响的发声装置。 |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