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椅子,系具有供人坐之座部与脚部者,其特征 在于:前述脚部系具有:从下面支撑座部之支撑部, 以及放射状设置于该支撑部之4支以上之脚;其中 其有至少2支相对的短脚,与至少1支相对的长脚。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椅子,其中,前述脚部具 有5支脚,在座部有区别前后之记号,该座部相对于 前述脚部之圆周方向位置为固定,至少2支相对的 短脚位于比椅子之左右方向线更前方,2支相对的 长脚位于比前述左右方向线更后方。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椅子,其中,前述脚部具 有5支脚,在座部有区别前后之记号,该座都能相对 前述脚旋动,并具有恢复机构:在旋转适当角度时, 能产生作用力而向既定角度位置之方向恢复; 在该既定角度位置之状态,至少2支相对的短脚位 于比椅子之左右方向线更前方,2支相对的长脚位 于比前述左右方向线更后方。 图式简单说明: 图1系本发明之椅子的立体图。 图2系图1之脚部的俯视图。 图3系桌子的截面俯视图。 图4系脚有4支之情形的示意说明图。 图5系表示图1之椅子之变形形态例的要部侧视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