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可播放动态影像之叠状印刷物,包含有: 多数可挠曲薄片,彼此叠置在一起; 多数画面,系为在一段时间内依预定时间间隔连续 拍摄所取得之连续动作影像,依序印刷于各该薄片 上,且该等连续动作影像印刷于各该薄片之位置系 相同; 藉此,当快速翻动该等薄片时,即会使该等画面依 序显示,使用者注视该等画面时,由于肉眼会产生 视觉暂留,因此使用者所看到的,系为一动态影像, 亦即,本案可供使用者播放动态影像。 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播放动态影像 之叠状印刷物,其中:该等薄片系为纸片。 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播放动态影像 之叠状印刷物,其中:该等薄片系为扑克牌。 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播放动态影像 之叠状印刷物,其中:该等薄片系由复合材料所制 成。 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播放动态影像 之叠状印刷物,其中:各该薄片之两端面各分隔一 半之区域,各该薄片即因此具有四个区域可供印刷 画面。 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播放动态影像 之叠状印刷物,其中:该等画面之印刷面积至少等 于该等薄片单面面积的二分之一。 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播放动态影像 之叠状印刷物,其中:该等画面之印刷面积大于该 等薄片单面面积的百分之九十。 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播放动态影像 之叠状印刷物,其中:该等薄片系以一端相连接。 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播放动态影像 之叠状印刷物,其中:该等画面系透过数位摄影机 取得。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本创作第一较佳实施例之立体示意图; 第二图系本创作第一较佳实施例之使用状态参考 图; 第三图(A)~(C)系本创作第一较佳实施例之实体操作 说明图; 第四图系本创作第二较佳实施例之立体示意图; 第五图系本创作第三较佳实施例之立体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