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有机发光显示面板
摘要 一种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包含一基板、至少一有机发光区、至少一保护层、至少一阻隔层以及一封合层,其中,有机发光区系形成于基板之上,且有机发光区系具有复数个画素;保护层系形成于基板与有机发光区之上;阻隔层系形成于保护层及/或基板之上;封合层系形成于基板之上,且至少披覆阻隔层及/或保护层之周缘。
申请公布号 TWI222840 申请公布日期 2004.10.21
申请号 TW092128328 申请日期 2003.10.13
申请人 铼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杨富祥;李欣真;吴志豪;张毅
分类号 H05B33/00;H05B33/04 主分类号 H05B33/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刘正格 台北市大同区重庆北路三段八十八号三楼之一
主权项 1.一种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包含: 一基板; 至少一有机发光区,系形成于基板之上,且有机发 光区系具有复数个画素; 至少一保护层,系形成于基板与有机发光区之上; 至少一阻隔层,系形成于保护层及/或基板之上;以 及 一封合层,系形成于基板之上,且至少披覆阻隔层 及/或保护层之周缘。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板, 其中基板系选自刚性基板、柔性基板、玻璃基板 、塑胶基板以及矽基板至少其中之一。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板, 其中画素系依序包含一第一电极、至少一有机官 能层及一第二电极。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板, 其中第一电极的材质系为导电之金属氧化物。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板, 其中导电之金属氧化物的材质系选自氧化铟锡、 氧化铝锌及氧化铟锌至少其中之一。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板, 其中第二电极的材质系选自铝、钙、镁、铟、锡 、锰、银、金及含镁之合金至少其中之一。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板, 其中含镁之合金包括但不限定为镁银(Mg:Ag)合金、 镁铟(Mg:In)合金、镁锡(Mg:Sn)合金、镁锑(Mg:Sb)合金 及镁碲(Mg:Te)合金。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板, 其中保护层系为无机材质。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板, 其中保护层选自氧化矽、类钻石薄膜、氮化矽、 氮氧化矽以及三氧化二铝至少其中之一。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板 ,其中保护层系以光化学气相沉积法形成。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光化学气相沉积法系为真空紫外光(Vacuum Ultra-Violet,VUV)化学气相沉积法。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板 ,其中保护层系以溅镀法形成。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板 ,其中阻隔层系为无机材质。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阻隔层系选自氧化矽、氮化矽、类钻石薄 膜、氮氧化矽、三氧化二铝及金属至少其中之一 。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金属包括但不限定为铝、铜、金及银。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板 ,其中阻隔层系具有防水性。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板 ,其中阻隔层之至少一层系具有缓冲性。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板 ,其中阻隔层之至少一层系以光化学气相沉积法形 成。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板 ,其中阻隔层之至少一层系以溅镀法形成。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板 ,其中封合层系为无机材质。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封合层系选自氧化矽、氮化矽、类钻石薄 膜、氮氧化矽、三氧化二铝及含属至少其中之一 。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金属包括但不限定为铝、铜、金及银。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板 ,其中封合层系具有防水性。 24.一种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包含: 一基板; 至少一有机发光区,系形成于基板之上,且有机发 光区系具有复数个画素; 至少一突部,系形成于基板之上; 至少一保护层,系形成于基板与有机发光区之上; 至少一阻隔层,系形成于保护层及/或突部之上;以 及 一封合层,系形成于基板及/或突部之上,且至少披 覆阻隔层及/或保护层之周缘。 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基板系选自刚性基板、柔性基板、玻璃基 板、塑胶基板以及矽基板至少其中之一。 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画素系依序包含一第一电极、至少一有机 官能层及一第二电极。 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第一电极的材质系为导电之金属氧化物。 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导电之金属氧化物的材质系选自氧化铟锡 、氧化铝锌及氧化铟锌至少其中之一。 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第二电极的材质系选自铝、钙、镁、铟、 锡、锰、银、金及含镁之合金至少其中之一。 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含镁之合金包括但不限定为镁银(Mg:Ag)合 金、镁铟(Mg:In)合金、镁锡(Mg:Sn)合金、镁锑(Mg:Sb) 合金及镁碲(Mg:Te)合金。 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突部于基板两侧之横截面呈一梯型或矩型 。 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突部系相互连接。 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突部系独立设置。 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突部的材质系为防水性材料。 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保护层系为无机材质。 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保护层选自氧化矽、类钻石薄膜、氮化矽 、氮氧化矽以及三氧化二铝至少其中之一。 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保护层系以光化学气相沉积法形成。 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光化学气相沉积法系为真空紫外光(Vacuum Ultra-Violet,VUV)化学气相沉积法。 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保护层系以溅镀法形成。 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阻隔层系为无机材质。 4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0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阻隔层系选自氧化矽、氮化矽、类钻石薄 膜、氮氧化矽、三氧化二铝及金属至少其中之一 。 4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金属包括但不限定为铝、铜、金及银。 4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阻隔层系具有防水性。 4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阻隔层之至少一层系具有缓冲性。 4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阻隔层之至少一层系以光化学气相沉积法 形成。 4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阻隔层之至少一层系以溅镀法形成。 4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封合层系为无机材质。 4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7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封合层系选自氧化矽、氮化矽、类钻石薄 膜、氮氧化矽、三氧化二铝及金属至少其中之一 。 4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8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金属包括但不限定为铝、铜、金及银。 5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封合层系具有防水性。 51.一种有机发光显示面板,包含: 一基板; 至少一有机发光区,系形成于基板之上,且有机发 光区系具有复数个画素; 至少一保护层,系形成于基板与有机发光区之上; 以及 至少一阻隔层,系形成于保护层与基板之上,且保 护层之其中一层及/或阻隔层之其中一层系以光化 学气相沉积法形成。 5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基板系选自刚性基板、柔性基板、玻璃基 板、塑胶基板以及矽基板至少其中之一。 5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画素系依序包含一第一电极、至少一有机 官能层及一第二电极。 5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3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第一电极的材质系为导电之金属氧化物。 5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4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导电之金属氧化物的材质系选自氧化铟锡 、氧化铝锌及氧化铟锌至少其中之一。 5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3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第二电极的材质系选自铝、钙、镁、铟、 锡、锰、银、金及含镁之合金至少其中之一。 5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6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含镁之合金包括但不限定为镁银(Mg:Ag)合 金、镁铟(Mg:In)合金、镁锡(Mg:Sn)合金、镁锑(Mg:Sb) 合金及镁碲(Mg:Te)合金。 5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保护层系为无机材质。 5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8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保护层选自氧化矽、类钻石薄膜、氮化矽 、氮氧化矽以及三氧化二铝至少其中之一。 6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光化学气相沉积法系为真空紫外光(Vacuum Ultra-Violet,VUV)化学气相沉积法。 6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阻隔层系为无机材质。 6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阻隔层系选自氧化矽、类钻石薄膜、氮化 矽、氮氧化矽、三氧化二铝及金属至少其中之一 。 6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2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金属包括但不限定为铝、铜、金及银。 6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阻隔层系具有防水性。 6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阻隔层之至少一层系具有缓冲性。 6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显示面 板,其中更包含一封合层,系形成于基板之上,且至 少披覆阻隔层及/或保护层之周缘。 图式简单说明: 图1系为习知有机发光元件之封装方式的一实施示 意图; 图2系为习知有机发光元件之封装方式的另一实施 示意图; 图3、图4、图5及图6系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中有机 发光显示面板的一组示意图; 图7、图8、图9以及图10系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中 有机发光显示面板的一组示意图;以及 图11以及图12系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中有机发光显 示面板的一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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