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器具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照明器具,具有提供电源后发光的发光器具和反射该发光器具发出的光的反射盘,上述反射盘的反射面上形成有夜光物质涂层。另外,所述反射盘的下方还可设置添加有夜光物质的百叶窗。本发明的照明器具在关灯后夜光物质可长时间地发射出比较低的照明度的光,给使用者提供使用的便利性。
申请公布号 CN1536265A 申请公布日期 2004.10.13
申请号 CN03114149.8 申请日期 2003.04.03
申请人 威海碧陆斯电子有限公司 发明人 卢时烈
分类号 F21V7/22;F21V3/04;//F21W131:00 主分类号 F21V7/22
代理机构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高占元
主权项 1、一种照明器具,具有被供电后发光的发光器具和用来反射上述发光器具发出的光的反射盘(20),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盘(20)的反射面上设有夜光涂层(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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