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图像处理设备
摘要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减少用于提取目的图像部分的所需数据量,提供一种能够以高准确性提取包含在用于处理目的的图像中的目的图像部分的图像处理设备。安装在图像形成设备中的图像处理设备包括:预处理部分,用于将图像信息所用的信息转换成图像提取所用的小量信息;判断部分,用于判断用于处理目的的图像是否包含有属于目的图像部分的特定图像部分;和图像确认部分,当判断用于处理目的的图像包含特定图像部分时,用于检验包含特定图像的潜在目的图像部分是否与目的图像部分相等。
申请公布号 CN1170253C 申请公布日期 2004.10.06
申请号 CN02148209.8 申请日期 2002.09.21
申请人 夏普公司 发明人 嶋泽耀一
分类号 G06K9/46;G06K9/36 主分类号 G06K9/46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邵亚丽;马莹
主权项 1.一种图像处理设备,用于提取包含在用于处理目的的图像中的需提取图像部分,该设备包括:判断装置,用于判断属于目的图像部分的特定图像部分是否包含在用于处理目的的图像中,其中,所述判断装置通过将所述用于处理目的的图像部分中的特定颜色的像素数量与所述特定图像部分中特定颜色的像素数量相比较,来判断所述特定图像部分是否包含在所述用于处理目的的图像中;和确认装置,用于当判断出所述特定图像部分包含在用于处理目的的图像中时,检验包含所述特定图像部分的潜在目的图像部分是否与所述目的图像部分相等,其中,所述确认装置在将包含在所述用于处理目的的图像中的所述潜在目的图像部分和所述目的图像部分分别划分成多个区域之后,将所述潜在目的图像中的每一区域内的特定颜色的像素数量与所述目的图像部分中的每一区域内的特定颜色的像素数量进行比较,由此检验所述潜在目的图像部分是否与所述目的图像部分相等。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