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玩具(大力士)
摘要 1.右视图与左视图对称,省略右视图。2.设计要点在于,本外观设计产品由三部分装配而成。
申请公布号 CN3394919D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9.29
申请号 CN200430032888.4 申请日期 2004.02.18
申请人 陈有福 发明人 陈有福
分类号 21-01 主分类号 21-01
代理机构 珠海知博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梁晓颖
主权项
地址 香港九龙尖沙咀山林道6号富林大厦7楼A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