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引擎,在于具备有:设有可连通于燃烧室(55) 之吸气口(56)及排气口(57)之气缸头(41),及为了分别 开闭吸气及排气口(56、57),使之可实施直线的开闭 动作,而配置于上述气缸头(41)之吸气阀(58)及排气 阀(59),及可以旋转地支承于上述气缸头(41)之凸轮 轴(68),以及分别介装于该凸轮轴(68)以及上述吸气 阀(58)及排气阀(59)间之吸气侧摇臂(70)及排气侧摇 臂(71),上述凸轮轴(68)系被配置于比上述吸气阀(58) 及排气阀(59)与上述吸气侧及排气侧摇杆(70、71)之 连动的连结点更靠近于上述燃烧室(55)之引擎中, 其特征为: 上述吸气阀(58)及排气阀(59)系平行开闭动作方向 而配设于上述气缸头(41),上述吸气口(56)及排气口( 57)之一方之特定之口(56),系在对于直交于上述凸 轮轴(68)之轴线之平面之投影图上,以叠合该凸轮 轴(68)之至少其中一部份的方式,在于从上述凸轮 轴(68)之轴方向之一端离开之位置地设置于上述气 缸头(41)者。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引擎,其中 上述特定之口系吸气口(56),上述吸气口(56)及上述 排气口(57)之对于燃烧室(55)之开口端系配置于与 上述凸轮轴(68)之轴线成平行之一直线上。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所述之引擎,其中 具有,对于共同地包含上述吸气阀(58)及排气阀(59) 之轴线之平面而形成锐角之轴线之点火塞(76)系安 装于上述气缸头(41)。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引擎,其中,上述吸 气口(56)系共同地支承上述吸气侧摇臂(70)及上述 排气侧摇臂(71)之摇杆轴(69),与在对直交于气缸轴 线(C)之平面之投影图上成交叉状地设置于气缸头( 41)。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第1实施例之机车之侧面图。 第2图系沿第1图之2-2线之机车之后部横断平面图 。 第3图系机车之后部放大侧面图。 第4图系第3图之4-4线剖面图。 第5图系第4图之前部放大图。 第6图系引擎主体之前部放大切开侧面图。乃第7 图之沿6-6线之剖面图。 第7图系第6图之7-7线之剖面图。 第8图系第7图之8-8线之剖面图。 第9图系第5图之要部放大图。 第10图系第4图之后部放大图。 第11图系第3图之11-11线放大剖面图。 第12图系第3图之12-12线剖面图。 第13图系第2实施例之对应于第12图之剖面图。 第14图系第3实施例之对应于第12图之剖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