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光资讯记录媒体及使用该记录媒体的资讯记录方法
摘要 光资讯记录媒体包括一ROM区,其中,坑被预先形成于磁轨间距(P)处;以及一包含凹槽的RAM区,此凹槽照射雷射光曝光而形成坑和标记至少其中一者于其中,以记录即将被再生的资讯,其中,使ROM区中的坑摆动于光资讯记录媒体的半径方向上,沿该摆动坑而形成摆动坑间凹槽,其中,该坑间凹槽的宽度(W)比RAM区中之凹槽的宽度窄。坑间凹槽的宽度(W)对磁轨间距(P)的比值(W/P)系较佳从0.2到0.4。
申请公布号 TWI221283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9.21
申请号 TW091120196 申请日期 2002.09.04
申请人 理光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泽田康雄;藤原康秀
分类号 G11B7/24;G11B7/007 主分类号 G11B7/2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光资讯记录媒体,包括: 一ROM区,在该区中,坑被预先形成于磁轨间距(P)处; 一RAM区,包含一凹槽,在该凹槽中,当将雷射光照射 该凹槽时,坑和标记至少其中一者即将被形成,以 记录资讯; 其中,使ROM区中的坑摆动于光资讯记录媒体的半径 方向上,其中, 沿该摆动坑而形成摆动坑间凹槽,其中,该坑间凹 槽的宽度(W)比RAM区中之凹槽的宽度窄。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资讯记录媒体,其中, 坑间凹槽的宽度(W)对磁轨间距(P)的比値(W/P)系从0. 2到0.4。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资讯记录媒体,其中, 光资讯记录媒体为可追加烧录型CD。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光资讯记录媒体,其中, 光资讯记录媒体为可追加烧录型CD-R。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资讯记录媒体,其中, 光资讯记录媒体为可重复烧录型CD。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光资讯记录媒体,其中, 光资讯记录媒体为可重复烧录型CD-RW。 7.一种资讯记录方法,包括: 在光资讯记录媒体的RAM区中,形成坑和标记至少其 中一者于凹凹槽中,以记录资讯,其中,该光资讯记 录媒体包括: 一ROM区,在该区中,坑被预先形成于磁轨间距(P)处; 以及 包含凹槽的RAM区; 其中,使ROM区中的坑摆动于光资讯记录媒体的半径 方向上,沿该摆动坑而形成摆动坑间凹槽,其中,该 坑间凹槽的宽度(W)比RAM区中之凹槽的宽度窄。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资讯记录方法,其中,坑 间凹槽的宽度(W) 对磁轨间距(P)的比値(W/P)系从0.2到0.4。 9.一种光资讯记录方法,包括: 使光照射于光资讯记录媒体之RAM区中的凹槽,以形 成坑和标记至少其中一者于该凹槽中,其中,该光 资讯记录媒体包括: 一ROM区,在该区中,坑被预先形成于磁轨间距(P)处; 包含凹槽的RAM区; 其中,使ROM区中的坑摆动于光资讯记录媒体的半径 方向上,沿该摆动坑而形成摆动坑间凹槽,其中,该 坑间凹槽的宽度(W)比RAM区中之凹槽的宽度窄。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光资讯记录方法,其中, 坑间凹槽的宽度(W)对磁轨间距(P)的比値(W/P)系从0. 2到0.4。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