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使用可燃性致冷剂的空调器 | ||
摘要 | 一种使用可燃性致冷剂的空调器,其液体侧连接管的内径比气体侧连接管的内径小42.5%。通过使液体侧连接管变细,空调器用液体致冷剂在以此种方式变细的管子内流动,可以使要充入系统的致冷剂数量减少,而不引起空调器容量和效率的降低。 | ||
申请公布号 | CN1166907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4.09.15 |
申请号 | CN98802555.8 | 申请日期 | 1998.12.15 |
申请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藤高章;小林义典;朔晦理子 |
分类号 | F25B41/00;F25B41/06;F25B39/04;F25B1/00;F24F5/00 | 主分类号 | F25B41/00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郑修哲 |
主权项 | 1.一种使用可燃性致冷剂的空调器,包括:室内装置设的室内热交换器、室外装置设的室外热交换器、压缩机及膨胀装置,它们通过管子相互连接组成制冷循环,上述室内装置和上述室外装置使用连接管相互连接,其特征在于上述连接管的液体侧连接管的内径与上述连接管的气体侧连接管的内径比为9.0%-42.5%。 |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